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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走后再去自首(交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处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云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3 11:03:13

交通肇事走后再去自首(交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处罚?)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对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自首的,若其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和具体情节进行处理。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后又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免予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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