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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交通肇事罪律师(金华婺城区最新新闻)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土哥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2 11:00:19

婺城交通肇事罪律师(金华婺城区最新新闻)


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检察官走访公安机关,就少捕慎诉慎押达成共识

  “少捕慎诉慎押”无疑是2021年的刑事检察热词。作为年受理2000余件刑事案件的基层院,如何降低诉前羁押率、轻罪起诉率、报捕率、不诉率、复议复核率,加强犯罪治理、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是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一直在思考笃行的新时代课题。

  “2021年度,婺城区检察院诉前羁押率从上一年度的33.6%下降至24.7%,轻罪起诉率从6.64%下降至3.9%,双率均为全市最低;报捕率由40.8%降至26.6%,不捕率24.9%,侦查机关对不捕提出复议的仅有1人,占比0.5%。”婺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良才自豪地告诉记者。

  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对此评价说:司法办案数据是社会治理的“晴雨表”,婺城区检察院主动适应刑事办案态势变化,发挥公检法整体协同推进合力,抓牢源头引导捕前分流,使理念共融、制度共建、数字赋能成为实现“五降”的三大利器。

  理念一体

  抓住共识 协同推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婺城区检察院每年受理的刑事案件中,盗窃、诈骗、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轻罪案件占到73.65%左右,案件基数大、情节较为复杂。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不能仅靠检察一家单打独斗,应坚持整体性、协同性、谦抑性,通过凝聚政法单位、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多方共识,以同堂培训、交流座谈、个案通报、不捕不诉听证等一系列举措为抓手,将理念共融形成制度、机制,进一步深化法治自觉。”李良才说。

  “婺城区检察院通过同堂培训、交流座谈等,进一步促进法检两家形成共识,更新和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为各家在法律实务操作层面统一思想、消弭分歧、提升质效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婺城区法院刑庭庭长朱召杰说。

  而作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最大法律共同体之一,婺城区公安机关表现出的法治自觉让检察官们感受到了力量。2021年初,围绕如何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江南分局主动与婺城区检察院联系协调,共同调研,并于同年5月联合制定《关于减少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确定了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范围,明确了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采取非羁押措施的情形,引导公安机关明确提请批准逮捕的原则和范围。在《意见》指导之下,婺城区检察院2021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213人,其中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1969人,占移送起诉人数的64%,较上年增加近15%,直接从源头上引导捕前分流。

  针对重大案件,婺城区检察院推出《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确定重大案件标准,通过书面阅卷、听取汇报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提出证据完善、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意见,与公安机关共同提升精准逮捕率。同时,该院提出对共同犯罪中参与程度不深、作用较小等情节较轻的行为人可以采取非羁押措施的意见。

  据第一检察部主任王悦介绍,2021年,该院提前介入重大涉众型案件20余件。在“金投汇”电信诈骗系列案中,嫌疑人团伙搭建包含引流团队、讲师团队、业务团队、直播软件团队、洗钱水房团队等多个诈骗集团,通过“财富通”“金投汇”“瑞银华宝”等虚假投资平台,在柬埔寨针对国内大陆居民实施诈骗。2019年3月至2020年1月,该团伙共骗取被害人人民币4160余万元。检察官第一时间介入该案,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最终,已移送审查起诉的88名犯罪嫌疑人中直接取保候审53人,没有一人因取保影响诉讼。

  “我们每月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意见》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包括公安机关在办案中碰到的具体问题,第一时间反馈,赢得公安机关的信任。”王悦告诉记者,2021年,该院向两个公安分局的法制大队反馈意见70余条,通报不捕率和诉前羁押率等8次。“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提高了取证意识和执法质效,公检双方进入了共同降低诉前羁押率的良性循环轨道。”婺城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陈晓波说。

  观“色”辨案

  捕前评估 一码分流

  “我们办案也有个三色码。”当记者亮出健康码进入婺城区检察院办案大楼时,李良才说。

  “我们从健康码的使用中获得灵感,以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为指导,研究制作了‘黄橙绿’三色码目录,明确了非羁押诉讼的适用条件、案件范围和类案报捕标准,一目了然,便于公安民警和检察官办案参考。”

  该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玲向记者介绍了她办理的一起诈骗案。80后小伙韩某成立网络科技公司,雇用人员使用某网游高级别玩家账号,添加充值多的男性玩家为微信好友,以假装谈恋爱等方式诱骗被害人使用未经国家审批的“卓越盛典”等劣质游戏,假借“结婚”等名义诱骗玩家在游戏中大量充值。短短几年,该公司诈骗金额达人民币600万余元,韩某等15名被告人从中获利1万元至23万元不等。

  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罪名定性争议较大,办案检察官在公安机关拟收网阶段就派员提前介入,针对拟报捕名单制作并标注“三色码”。

  依据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大小、获利情况、法定刑期等进行综合判断,该院快速敲定对韩某等3名管理人员及下游公司王某等4名管理人员予以批捕,其余业务员退赃后均予以取保候审,有效降低了报捕率和诉前羁押率。

  “三色码”制度随即被推广至该院刑检部门。这一制度对于犯罪嫌疑人法定刑在五年以下的案件进行观“色”分流: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轻罪案件,标绿色,如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积极退赃或取得被害人谅解,公安机关直接取保候审不报捕;法定刑三年以下(包括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失火罪等)情节较轻的特定案件,标橙色,公安机关可以报捕,但应充分论证报捕理由;法定刑在三到五年的案件,标黄色,公安机关报捕后,如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检察官审查后可定罪不捕。

  “三色码”的使用,让一线办案人员落实政策有标准,实现一“码”分流,有效提升办案效率,降低诉前羁押率。2021年,婺城区检察院诉前羁押率为24.7%,金华市最低。

  “随着与检察机关统一标准、优化衔接、强化合作,公安机关直接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比例大大增加,复议复核申请率大幅下降,少捕慎诉慎押从理念共融发展到制度、机制保障,对精准适用刑事司法政策,提升办案质量有着重要意义。”区公安机关负责人说。

  一把尺子

  数字检察 智慧赋能

  2021年是浙江数字检察元年,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成了全省检察人的共识,婺城区检察院也不例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院对大数据的运用,不仅有效降低了轻罪起诉率,还有力推动了相关问题的治理。

  李良才说,降低轻罪案件起诉率,首先就要抓实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该院建立酌定不起诉规定大数据库,以数字赋能,梳理统计散见于各司法解释内,以及省市院出台的关于酌定不起诉的规定,构建以行为人主体、类罪名、侵害的法益能否恢复等为区分要素的类型化不起诉裁量标准,归纳盗窃、诈骗、交通肇事等15种轻罪类案不诉的基本规则,统一司法标准。

  2021年上半年,该院受理了刘某偷越国(边)境案。刘某为了畅快赌博,4年间和亲朋好友数次偷渡到缅甸境内。而2021年2月至8月,该院受理相关跨境赌博引发的偷越国(边)境系列案19件72人,出境事由大多是亲朋好友组团去境外赌博,或是通过游戏币资金结算赚钱,偷渡次数少则3次,多则30余次。这类案件团伙性强、涉及人广、作案周期长,如何对嫌疑人精确打击,迅速分化处置成为摆在检察官面前的难题。

  在提前介入、全面掌握涉案证据的同时,办案团队坚持少捕慎诉轻缓处理原则,调查同案判决形成量刑参考,并最终确定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该院对刘某等人偷越国(边)境系列案件举行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系列案件审结共42人,其中30人酌定不起诉,占案件总人数的71%。

  随着“断卡”行动、治理跨境赌博等专项活动的开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偷越国(边)境等轻罪案件数量激增,该院请示上级院并征求人民法院意见,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研讨,最终确立5类案件的酌定不起诉标准,为检察官办案提供了有效指引。2021年,该院轻罪起诉率降至3.9%,也是全市最低。

  轻罪案件为何高发?暴露出社会治理中的哪些短板和漏洞?结合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及时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断卡”、跨境赌博等问题的源头治理,初步实现了从办理一案到类案监督,再到社会治理的“数字检察”办案模式。

  内部审查

  一套制度 “守”住正义

  商某是婺城区一家民企的负责人。去年初,该企业和商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被移送婺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深入调查走访,掌握企业在案卷之外的实际情况,主动与税务局协调,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以组织听证会形式公开审查案件,依法对商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现在我们企业发展很好,增加了90万元设备生产线,扩招了10名工人,年产值也逆势上扬,为当地提供了就业岗位,增加了税收。感谢检察机关挽救了我,挽救了企业。”新春伊始,商某在电话里告诉李良才。

  “案件从受理到最后作出不起诉决定,我们有一套严格的制度进行约束规范。”李良才说,少捕慎诉慎押,对案件当事人来说是一种国家法治保障的权利,对办案检察官而言不是权力,而是责任。

  为履行好这份责任,该院创新推出多项配套机制,如轻罪案件逮捕、拟起诉提前报备机制,要求检察官对批准逮捕三年以下的轻罪案件、拟提起公诉且建议量刑在三年以下的案件(具有累犯、不认罪认罚情节除外),在作出决定前需向部门负责人报备。报备机制运行以来,建议检察官重新审查并最终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已有12人。

  该院还建立速裁、非羁押直诉快办等程序配套保障机制。对嫌疑人有前科劣迹等不宜采取非逮捕措施、但又认罪认罚的案件,该院引导公安机关使用刑拘直诉程序,检察官要在十天内办结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2021年,该院办理刑拘直诉且适用速裁程序案件68件70人。

  “规范内部审批复查机制,以轻罪分层分类为指引,将情节简单、无争议、轻微罪案件的不起诉权限进行适当下放。同时,加大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起诉的审批把关,谨防不起诉权滥用带来的司法不信任及廉政风险,规范内部错案评鉴流程,保障被评鉴人员的申诉权,明确检察官办案的免责情形,解决办案人后顾之忧。”李良才说。

  该院还建立了不诉容错机制,制定科学的不起诉案件考评和质量评查机制,适当淡化不起诉在案件质量评查中的“特殊地位”,对依照程序办理、无重大过错的案件,最低评定为合格等级,促使检察官敢于并善于运用不起诉权。“有了规范的报备、审查、容错机制,我们心里更有底,腰杆也更直了。”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郭隽健说。

  “依法贯彻好少捕慎诉慎押,既需要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强有力监督,也需要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同样离不开公安机关等办案部门的监督。”1月20日,婺城区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江南分局共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时,李良才的话得到公安机关的赞同。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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