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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算什么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葬爱家族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2 09:44:12

交通肇事算什么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员工开车而出了车祸那么在责任划分的情况下一般就会由公司来承担该有的责任,对于公司就可以向员工来进行追赔偿,但对于这种情形也要看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如何协商的,只要双方有约定,就可以按约定的来处理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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