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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不判前(驾驶无牌摩托车撞人了怎么处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薇薇ie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1 21:03:44

交通肇事逃逸不判前(驾驶无牌摩托车撞人了怎么处理)

东江时报讯 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碰撞到一名行人,肇事司机当场逃逸,导致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近日,惠阳交警部门侦破了这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将嫌疑人抓获。

7月11日晚10时30分许,省道357线10KM 150M路段(惠阳永湖吊沥村路段)发生一起机动车碰撞行人,导致行人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机动车司机驾车逃逸。接警后,惠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勘查。

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负责走访周边群众,寻找目击证人;一路调阅事故周边道路监控视频,排查嫌疑车辆。经过2天2夜的艰苦排查,办案民警最终确认一辆无号牌红色三轮摩托车有重大嫌疑。由于事故现场位于吊沥村路段,夜晚无路灯照明,道路情况一般,人员稀少,车辆又没有号牌,民警无法掌握嫌疑车辆及嫌疑人的来源、去向,于是不得不扩大搜索范围,分别对惠阳永湖、平潭镇及惠城三栋镇进行大范围排查,在数百个视频监控中寻找肇事车辆及嫌疑人的轨迹。

当搜索范围逐步缩小到三栋镇陶前村时,警方确定了肇事嫌疑人崔某(男,重庆万州人)的居住地。随后,民警连续在嫌疑人居住地周边蹲守数日。7月20日,在惠城区公安分局三栋派出所的配合下,办案民警成功将嫌疑人崔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崔某对自己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当天下午,警方将嫌疑人崔某刑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交警说法

逃逸致人亡

至少判7年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肇事者,如尚未构成犯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对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照;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因逃逸造成人员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交通肇事逃逸属重点处理侦破类案件,警方定会全力以赴侦办此类案件,通过各种手段抓获肇事者。因此,肇事者不要抱侥幸心理。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论事故造成的后果程度如何,都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部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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