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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醉驾交通肇事案(男子无证酒驾)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隔壁老齐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0 12:03:53

中山醉驾交通肇事案(男子无证酒驾)

10月29日凌晨,云浮男子欧某无证醉酒驾驶小轿车行至板芙金钟村路段时,先后撞上路边四棵行道树。期间,欧某向板芙交警谎称“司机”另有其人,但被当场识破。11月3日,检验报告显示欧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9mg/100ml。

事发当日1时许,中山市公安局板芙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指令称,辖区金钟村路段有一辆粤B号牌小轿车发生单方事故,要求处警。

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未穿鞋站在事故现场,受皮外伤,路边4棵树被撞倒,车头严重损坏。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叫欧某。期间,欧某称自己是乘客,司机在发生事故之后“跑了”。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民警在驾驶位找到了一双鞋子。根据现场情况,民警猜测是欧某的,但欧某拒绝承认。于是,民警劝说欧某穿上避免着凉。欧某穿上鞋子后,民警发现鞋子的尺码刚好与欧某的脚的长度相符,欧某却坚称鞋子有点紧。

这一幕更加引起了民警的怀疑。经对欧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达到100mg/100ml。送医院抽血后,民警将欧某带回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欧某系云浮人,现年36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调查过程中,欧某称其10月28日20许在深圳市罗湖区吃饭喝酒后,以360元的价格从深圳市罗湖区搭乘肇事车辆来到板芙镇金钟村。但民警通过调查发现,沿途一直都是欧某在开车。

在证据面前,欧某最终承认其就是肇事司机。据欧某交代,10月28日,他以9000元的价格从深圳市梅北巴士集团购买了这辆粤B号牌小轿车,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从深圳驾车来到板芙镇后,他在酒吧喝了3瓶啤酒、1杯鸡尾酒,然后驾车从酒吧回金钟村,没想到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11月3日,司法检验报告显示欧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9mg/100ml,超过醉酒驾车标准。根据道路交通法规,欧某因无证、醉酒驾车,将接受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双重处罚。

全媒体记者 刘梦晗 通讯员 刘洪希 杨凤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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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方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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