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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交通肇事证人需要(贵州遵义31人全部车祸丧命)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最爱设计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9 17:14:57

做交通肇事证人需要(贵州遵义31人全部车祸丧命)

2019年8月9日17时11分,红花岗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警情,随即,事故处理中队及辖区七中队民警迅速抵达事故现场。

让人遗憾的是,经120现场确认,

伤者当场死亡

。而肇事车辆已不见踪影。事发路段属于城郊结合部道路,行人相对较少,且路网监控相对稀疏。而现场群众均称是事故发生后才到现场的,对事故发生时候的情况不了解,没有看到车型车牌等。

获悉该情况后,大队主要领导立即率分管领导、值班领导及事故处理中队其余警力、机动中队赶赴现场。同时,红花岗公安分局派出刑侦大队、南关派出所、忠庄派出所支援协助,法医同步到位提取证据;市交管局派出事故大队到现场指导;市公安局派出警力提供刑事技术支持。一张道路交通事故命案必破的大网在各级各警种同步联动的专案组中有序铺开。

专案组随即兵分四路全力侦破案件。

一是立足于事故现场勘查寻找线索,二是寻找可能存在的现场目击者,三是从监控视频进行追踪,四是通过数据对比确定范围。

在事故现场,现勘组经仔细勘查后,

寻找到指甲大小的银色汽车碎片

,并立即通过碎片开展车型确认工作。

走访组寻找到1名目击证人,其称,肇事车辆可能为黑色SUV。根据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民警找到并确定了该黑色SUV驾驶人并非肇事者。但该驾驶人提供了一条肇事车辆大约为银色、引擎盖破损的线索,由于没有行车记录仪,无法佐证。至此,该线索与现场的银色碎片吻合。

信息互通至视频组后,民警立即根据银色、引擎盖破损特征,围绕事故发生前后的行车方向和时间,进行视频甄别。同时,现勘组民警在红花岗公安分局相关警力的协助下,作进一步行驶轨迹分析。

19时21分,民警通过行驶轨迹和视频监控确认发现,在离事故发生地约2公里的湘江大道与忠二路交汇处,有一台引擎盖翘起的两厢车经右转专用道快速通过,因视频监控位置较远,不能确定车牌,但肯定了几个关键词:银色、长城牌、两厢车、后窗有实习标志。

在确定了车辆特征和行驶方向后,走访组民警加大了沿线的走访调查力度,视频组民警强化视频甄别工作,行驶轨迹分析组同步跟踪。在信息互通密切配合之下,专案组在南山路某小区路段再次发现该车,但同样因为监控视距较远,车牌只能看到大概——贵C**7*6,未能直接辨认车牌,经数据比对,专案组确认该车为贵CKN796号小型汽车,车辆特征与肇事车辆特征吻合,驾驶人着装吻合。

就是他!锁定该驾驶人后,专案组民警不约而同说出了这句话。21时15分,案发4个小时后,民警在其家中将其抓获并在某维修点找到该车。

经查,驾驶人刘某,遵义市红花岗区人,27岁,持C1类机动车驾驶证。肇事车辆贵CKN796,车辆正常。经调查确认,事故发生于17时04分。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刘某驾驶车辆于17时10分通过湘江大道于忠二路交汇处右转,17时11分进入南山路,随后进入南山路的某小区回到家中,此后又将车辆开往某维修店后,再返回家中。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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