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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让我成了罪犯
“醉驾入刑”十年,跟新法制报记者一起来听他们的自述
“4月11日:倒计时59天,A1降到B2,转行告别职业司机。”4月11日,一个专为醉驾者组建的贴吧“醉友吧”注册了一位新成员,他选择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自己这一段被醉驾改变的人生。
醉驾者付出的代价,远远不止1至6个月的拘役和罚金、吊销五年驾照。被判拘役后对工作、家庭、生活带来的恶劣后果,才是醉驾引发的真正可怕的“隐形代价”。
今年是“醉驾入刑”十周年。近日,记者走近几位醉驾入刑者……
醉驾带来的悔恨人生
4月20日,谷雨,春天的最后一个节气。临下班时,李杨(化名)接到朋友电话,约其小聚。他下意识婉拒了。
这是李杨自从2020年5月因醉驾被查后的一贯反应。“基本不参加朋友间的应酬,没心情去,也感觉没面子去。”他说。
李杨是南昌市一名公职人员。事发那晚,他和朋友小聚,席间喝了酒,便没有开车回家,叫了代驾。但回家后,李扬听说孩子有些不舒服,想着药店就在几百米外,自觉又十分清醒,着急买药的他,心存侥幸开了车出门。
李杨没想到,出小区才100米左右,就遇到了正在设卡查酒驾的南昌交警。“完了!”他想,酒也被吓醒一半,脑子像断了一根弦。
当晚,李扬就去交警大队做了笔录。经吹气式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会不会判刑?会不会丢了工作?”害怕、彷徨、懊恼、无措,种种情绪涌上心头。
他不会想到,这个夜晚就此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实施,正式将醉酒驾驶纳入刑法范围。根据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时发生驾驶行为,就构成“醉酒驾驶”,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李杨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因未产生事故,犯罪情节轻微,司法机关对李扬作出不起诉决定。
回到单位后,李杨被撤职,并记党内处分一次。
“奋斗十几年,一下回到了原点。”收入下降,且深感以后再难有提拔机会,今年40岁的李杨觉得,“这一辈子就好像已经走到头了。”
难以承受的“醉驾成本”
“醉驾被查以后,最痛苦的莫过于如何面对以后的生活。”来自江苏无锡的大军(化名),和李扬的交会点,来自一个“醉友微信群”。
他们和群内其余数百名醉驾者一样活跃于一个名为“醉友吧”的贴吧,以及各大“醉友微信群”。“早知道”和“悔恨”是他们聊天时经常用到的字眼。大军也一样,“悔恨于自己的一时大意和侥幸。”面对记者的采访,他再次咀嚼了一遍自己醉驾后的痛苦人生。
2017年6月12日,他始终记得那天。那时他还是当地一知名企业的管理人员,管理着部门里六七十辆车的车队,他要求车队的每位驾驶员签订了拒绝酒驾承诺书。照说,大军本不该知法犯法。
“大概是一时鬼迷心窍吧。”大军说。血检报告出来后,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6mg/100ml。
他曾经因为工作出众,被单位树为典型。没想到一次醉驾,让他这个先进典型变成了负面典型。最终,他被判“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
大军告诉记者,那些不能违反的规定包括:两个月内不能离开市区、手机不得关机且被实时监控、依通知要求按时进行集中矫正和劳动,每周写一篇思想汇报,每月去司法所进行一次当面汇报。
“我没有想到,喝一次酒,就让我变成了罪犯。”然而,这绝非是他这次醉驾违法所付出的全部“成本”,在以后的生活中,醉驾被判刑可能带来的附加后果,还在一样样被“划线”。
缓刑结束后,大军回归了正常生活。被撤职调岗后的他,两个月后选择了辞职。“没有办法面对单位的领导、同事们。”49岁的他开始了“被迫”创业。
对自己的影响再大,他都能接受,“毕竟是自己做错了事”。但随着女儿步入社会,“入党要政审,考公务员要政审,到时怎么办?”他开始发愁。
稳坐“第一大罪”的醉驾
“只要犯罪就会留案底。”乐安县人民法院法官晏城告诉记者。醉驾留下的案底会跟随当事人的一生,不会被消除。
4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2021年1月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显示,在全国刑事案件总数中,“醉酒驾车”危险驾驶罪已稳坐“第一大罪”,数量远超第二名的盗窃罪。
交警部门查处酒醉驾的数据也始终居高不下。根据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3月,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7056起,同比增长32.7%。其中醉酒驾驶666起,同比增长76.6%。
既然醉驾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及附加后果如此难以承受,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以身试法?
罗东(化名)是李扬和大军所在“醉友微信群”的群主。根据他对“醉友吧”和“醉友群”的观察,发现虽然大家醉驾的原因很多,但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一定会被抓到”。而每一个最终被查获的人,又都有一个共同特点,“从没料到醉驾带来的后果是如此让人难以承受”。
2020年8月,罗东因血检酒精含量153mg/100ml,经历了一段服刑生活。那一个月的时间里,他和诸多因盗窃、涉黑、电信诈骗罪名服刑的人关在一起……
“醉驾入刑”的认知盲区
“我以为喝酒被查,顶多罚款拘留。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醉驾入刑影响会这么大。”服刑结束后,在又一个没睡着的晚上,罗东萌生了组建一个醉友群的想法。
江西华赣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宏山认为,醉驾入刑十年了,还有这么多人“入坑”,更多还在于人们对“入刑”在认识上存在盲区,很多人仍旧不知道“醉驾入刑”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入刑后对个人的影响,特别是给家庭带来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绝大多数醉驾违法的人,不能说他们法律意识淡薄,他们只是不关心与他们不相干的犯罪问题,自然就不会知道刑法的严肃与残酷。”郭宏山建议,“醉驾入刑”在普法力度和宣传手段上,还可以多下功夫。
“如果醉驾宣传标语这样写:饮酒开车即违法,单位开除,六个月监狱,三代内政审有问题,发生事故倾家荡产。”罗东觉得,通过这种宣传普法的方式,让每个人都能知道违法的严重性,醉驾的可能性或许会大大降低。
内容来源:新法制报(文/首席记者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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