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驾车出门是为了方便日常出行所需,但在驾驶机动车辆的过程中若是为了赶时间而忽视了对路况的注意,或者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势必会造成一些不良的后果,反而会浪费彼此更多的时间。
而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车主为了解决彼此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有时便会采用私了的方式解决,但在解决后,另一方事后反悔,追讨更多的赔偿时,当时作出的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具备法律效力吗?
【案例回顾】
2019年,在浙江便发生了这样一起私了后又起纷争的案例。
2019年12月,杨某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为了赶时间没有注意周边路况,结果在驾车行驶的过程中与道路上正常行驶的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电动车驾驶员沈某受伤,两辆车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随后,二人向警方报案。
经过交警的调查和了解,最终认定本起事故由杨某承担全部责任,在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为了尽快解决彼此的争端,便与沈某达成私了协议,当场支付三千元作为这起事故的赔偿。
但就在杨某以为二人之间的纠纷告一段落时,2020年初,沈某却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杨某及保险公司,共同向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万余元。
在经过调查后了解到,在事故发生时,沈某个人认为其伤势并不严重,于是便接受了私了的结果。但当他去医院接受治疗的期间,前前后后多次就医,累计花费的医药费等各项损失远超三千元的赔偿费。同时,事故发生后,沈某为了就医也耽误了他大量的时间,工资收入也受到了影响,于是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经过了解,因为杨某和沈某并无证据证明彼此之间的私了协议已经完毕,私了协议存在瑕疵,因此,法院在调取相关证据并经过审理后,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使得双方就此事达成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赔付8000元的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以案释法】
什么是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事故造成的损害比较轻微,双方车主在交警对事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后,为了方便双方车主在明确彼此责任后,可以更快的解决彼此的争端和矛盾,就双方的相关权利义务签署的简易协议书,属于“私力救济”的一种方式。在事故发生后,当交警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和划分后,杨某和沈某所作出的行为便属于私了协议。
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若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存有争议的,可以请交管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事故发生后,在明确了双方车主之间的责任后,为解决彼此矛盾,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公平地以私了的方式解决矛盾而作出的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在双方签字或按压指印,一式两份后,便具备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在本案中,杨某与沈某之间已经达成了私了的调解协议,且在双方达成协议时并无胁迫等情况产生,那么在协议履行后便具备了法律效力。那么在协议达成后,为什么沈某又将杨某告上法庭?
私了时应当注意什么?
在双方就事故责任和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出具一份书面协议作为私了协议达成的证明。在私了协议书上应当署名双方的姓名、联系方式和有效证件等,以便核实身份;同时也需要署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责任认定、以及赔偿金额和赔付方式等。在填写完毕后,双方签字以示同意,协议书应当一式两份。
在作出私了协议时,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并且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得违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胁迫、强迫他人签署协议,否则,另一方有权对协议申请撤销。
同时,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些情况是不可以通过私了解决的,如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报警处理;事故双方中有一方的车辆存在手续不全的情况,或者系载运危险物品的车辆,或其他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的,如无证驾驶、酒驾等,应当报警处理;事故导致公共设施损毁的。
一般情况下,自愿达成的私了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事故造成的不仅是双方车辆上的损害,还造成了沈某受伤的情况出现,而当时两人在事故发生后,并未对沈某的伤势情况进行鉴定,也未作出书面协议。
当双方私了后,受伤的一方发现自己的伤势过重,彼此之间存在重大误解,违背公平原则后,可向法院申请撤销,但在撤销后,已经生效的协议内容也需要进行归还,当事双方就相关问题进行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而本案便属于这一种情况,在事故发生后,杨某与沈某达成一致意见后,因沈某在就医途中发现自己的伤势严重,且存在医药费及误工费等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而且,本案的发生系违反交通法规引起,涉及交强险等保险合同的内容,于是,法院在审理后,由保险公司向沈某赔付8000元的经济损失。
(《以案释法: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具备法律效力吗?》中,图片为网图仅配合叙事,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姓名系化名,内容情节有所润色;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交通肇事调解后果(以案释法: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具备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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