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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追尾事故(宝马车怒撞奔驰车)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瑶瑶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7 10:19:27

交通肇事追尾事故(宝马车怒撞奔驰车)

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3月22日晚,江苏宿迁泗洪县一辆宝马车追尾撞上一辆奥迪车。23日晚,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事发时奥迪车内共有四人,一起坐在后座的车主与其好友均抢救无效身亡,后车副驾驶身亡(极目新闻此前报道)。

有律师表示,此事故中后车驾驶员涉交通肇事罪,并将面临巨额赔偿。另有外科医生称,无论是追尾还是被追尾,颈椎都很容易受到“挥鞭性”损伤。

事发现场(图片来源:网络)

律师:后车担责,如醉驾毒驾可追偿

在网友发布的视频中,一辆白色的奥迪车停在十字路口。突然,一辆黑色轿车从后方飞速驶来,追尾奥迪车并将其撞出了画面。

有律师了解基本案情后称,如果前车在正常等红灯,被后车追尾,那么后车应该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袁三慧称,该事故已经造成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于交通肇事“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情况,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肇事者存在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等情形的,还应当从重处罚。

此外,肇事司机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正常情况下由保险赔付,超出之外由肇事方承担。但如果涉及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情形,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向受害者承担垫付责任的,还可以向肇事司机进行追偿。

医生:车祸中多遇颈椎“挥鞭性”损伤

事件发生后,有网友追问,被后车追尾,为何前车后排乘客会遇难?

2019年7月3日,在河南省永城市发生的一起追尾事故中,驾驶员谭明明醉酒驾驶玛莎拉蒂轿车飞速追尾一辆宝马车,同样造成前车后排座上的2名男子死亡,前车驾驶员被烧伤。

湖北一三甲医院外科医师连江(化名)介绍,如果车辆在行驶中遭到剧烈撞击,车内人员最脆弱的是颈椎和头部,特别是颈椎。“我们经常遇到车祸导致颈椎外伤的情况。”连江称,车辆遭到撞击时,会导致颈部的突然运动和暂停,造成“挥鞭式”损伤,最常见的是导致颈椎的软组织损伤,力度更大的撞击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看了泗洪县这起事故的视频,连江推测可能是前车被追尾瞬间,后排乘客因惯性被迫向后移动,颈椎突然向后过度伸展,造成颈部韧带撕裂、颈椎骨折脱位;也有可能是头部遭到猛烈撞击导致伤亡发生。

网友讨论,后排乘客系上安全带,是否能够预防这种追尾?连江称,将身体在车内相对固定,在遭受撞击时安全系数肯定会更高,但如果撞击力度过大,无论是乘客还是司机,依然都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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