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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不起诉案(这起实线变道引发的交通肇事案 检察官为何绝对不起诉?让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青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7 07:56:14

交通肇事不起诉案(这起实线变道引发的交通肇事案 检察官为何绝对不起诉?让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原标题:钟楼让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 王 成

网络资料图 图文无关

“前车实线变道固然有责任,但后车未对所载钢板进行安全固定,责任也不小,从对结果的影响上看,认定为同等责任比较恰当。”查看监控录像和案卷材料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专家凭借多年的经验很快作出了判断,语气笃定,检察官王成心中的一块石头算是落了地。

王成是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刑检部门的一名员额检察官,最近,他遇到了一起棘手的交通肇事案件。

事发当天下午,司机徐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直行车道行驶过程中,发现前车突然实线变道,虽前轮刚压线就驶回了原车道,但为时已晚。徐某为躲避前车踩了紧急刹车,不巧的是,车上载有的135张总重32.5吨钢板没有进行安全固定,因为惯性向前滑动冲破驾驶室,致使徐某当场死亡,副驾驶员受重伤。

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前车司机张某实线变道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后车司机徐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钟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完案卷材料,王成对这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打了好几个问号。钢板没有进行安全固定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紧急制动必然会发生严重后果,后车司机究竟应承担多少责任?按照这份责任认定书,在没有碰撞的情况下将实线变道作为钢板冲破驾驶室致人死亡的主要原因,这样的因果关系是否偏离常态?

带着这些问题,结合讯问前车司机张某的情况,王成将案件提交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参会员额检察官的意见基本一致,均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论不妥,前车司机与后车司机的违法过错行为共同导致了重大事故的发生,二者行为作用大小相当,应当承担同等责任。

“一旦认定为同等责任,这将不再是一起刑事案件,而只是一桩普通的交通事故,前车司机张某将因没有犯罪事实被作出不起诉处理。”意识到事故责任认定将直接关系到张某是否构成犯罪,王成更加谨慎。在分管院领导的支持下,王成赶赴南京,专程向江苏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事故责任认定方面的专家求教。专家给出的专业意见,进一步强化了王成的内心确信。

最终,王成向检察委员会提出了对张某作绝对不起诉的意见,获得了检委会委员的一致通过。

“该案的处理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证据全面客观审查运用的积极作为。”在钟楼区检察院检察长高旭明看来,充分发挥审前过滤作用,让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检察机关坚守法律底线、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责任与担当。

来源: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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