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二)刑事处罚: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罪的条款(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一)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时间:2023-04-16交通肇事免责条款(发生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保险公司一定免责吗?)
薛某某在开车过程中与骑电动车的易某某相撞,事故发生后,薛某某立即下车查看伤者状态,同时报警并表示配合事故处理,后薛某某因有急事离开现场,该事故经交通部门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 时间:2023-04-16环县交通肇事报警打多少(环县公安交警成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3月19日,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反应迅速,闻警而动,成功破获一起伤人交通肇事逃逸案,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威严。当日凌晨1时许,肇事嫌疑人姚某(男,37岁,环县木钵镇人)驾 时间:2023-04-16湖北武汉交通肇事(武汉出动18辆救护车)
12月16日,湖北省武汉市一辆闯红灯的救护车与正常行驶的私家车相撞,私家车坠渠,车主沈先生溺亡。事故发生后,3名医护人员未援手。救护车车头左侧与私家车副驾一侧相撞。图片来源/ 时间:2023-04-16湖南澧县交通肇事(常德澧县城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人死亡)
常德全媒讯 2019年1月3日15时31分,澧县澧阳街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金某(男,52岁,澧县澧阳镇人)驾驶的湘AA5R**小型越野车沿屈原路由东往西逆向占道行驶,与相对方向方某(女,47岁,澧县 时间:2023-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