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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车辆交通肇事(车辆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月月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6 21:30:34

盗窃车辆交通肇事(车辆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情景案例

2018年2月,代某将其驾驶的出租车停放在药店门前,未熄火、未拔钥匙,他想着买个药很快就出来。可没曾想,他的出租车居然被张某盗走了。张某盗车后驾驶出租车与行人郭某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郭某腹部、腿部等多处受伤。事故之后,代某感到十分郁闷,这车是从车主宁某那里租来的,而且还挂靠在路通出租车公司,我这还没开多久,就想挣点小钱养家糊口,车还被人偷了,怎么会就摊上了这种事?不过他也感到庆幸,还好车主宁某为肇事车投保了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在有效保险期间内。后张某因盗车被抓获。郭某在起诉的时候犯了难,肇事的人是偷来的车,肇事者人也无处找寻。于是他向律师咨询,我这起诉都不知道该找谁啊。在得到律师的解答后,郭某以张某、代某、车主宁某、肇事车的挂靠公司路通公司、肇事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代某等被告赔偿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权威观点

张某采用违法行为盗取车辆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其无论作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角度,还是从违法犯罪角度,都应当是直接侵权人,张某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官解读

在现实生活中盗窃是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其中汽车被盗是经常出现的,车主将汽车停在路边的停车位时,汽车就有可能被盗贼盗走,如果汽车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的,那么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本案例就是关于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的法律问题。机动车被盗抢,也将使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发生分离,根据风险控制理论,盗抢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盗抢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连带责任。由盗抢人与使用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既符合使用人承担责任的一般原则,也能更好地惩戒盗抢行为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特别提醒

在实践中,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所有人、管理人主张盗抢免责的,应注意要严格看其提交的证据是否足以确认盗抢发生,已经进入刑事程序的,应根据先刑后民原则,通过刑事程序中对证据的认定与固定,查明肇事机动车是否属于盗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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