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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放弃尸检(绿化养护死亡率标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任网游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6 14:58:04

交通肇事放弃尸检(绿化养护死亡率标准)

2016年,一位在上海打工的中年男子在绿化带中意外身亡,可调取男子生前监控记录,却发现该男子始终都是一个人正常在路上行走。

男子死亡疑点重重,警方进行调查,却发现这竟与一场车祸息息相关……

尸体一年不能下葬,家人心急如焚,而车祸能否拼凑出一个完整的真相,男子究竟遭遇了什么,他又因何死亡?

上海桃浦路绿化带

离奇死亡

2016年8月31日一大早,上海市公安局桃浦分局就接到了一起报案,报案人员称:在嘉定区桃浦路1166号门口附近的绿化带中有一个好像是陷入昏迷的中年男子,不知道是否死亡。

这起报案引起了警方的重视,于是警方迅速出动到达相关地点,果然在绿化带中发现了一位中年男子,该男子被发现时保持着侧卧的姿势移动不动,但让人疑惑的是,该男子的裤子被脱了一半,并且身上还有大量的污物,由于男子没有完全失去生命特征,所以警方第一时间将其送到了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抢救。

然而,医院的抢救并没有挽救男子的生命,这名莫其妙倒在绿化带里的中年男性还是离开了人世,可这个中年男人是谁呢?

桃浦分局刑警

经过警方的调查,这位中年男性姓石,暂称为石某某,他生于1972年,是江苏启东人,多年来一直都在上海打工,正值中年,身体处于非常健康的状态。

了解到石某某的基本情况之后,警方就意识到了石某某的死亡非比寻常,一个健康的中年男性无故死在绿化带中,到底是一个意外还是精心的谋杀呢?

为了弄清楚石某某的死亡原因,警方在通知其父母后,就对石某某的遗体进行了尸检,果然!石某某尸检结果显示:他的全身有多处伤情,右胸肋骨多发性骨折,最严重的致命伤是头部受到了钝性外力引起的颅脑损伤。

石某某一次尸检结果

石某某是颅脑损伤导致的死亡,也就是说他在生前头部受到了钝性外力剧烈撞击,可致命伤是否是人为所致,警方首先考虑到的就是这是否会是他杀案件,于是就开始走访调查石某某的人际关系。

可不调查不知道,调查还真得让警方更加迷惑了起来,因为在报案前一天晚上,石某某还真的参加了一个饭局,这是否会是导致石某某死亡的原因呢?

警官的推测

“谋财”还是“害命”?

据石某某的工友们讲述,石某某平时是一个非常热情的人,他和大家交往都非常好,这么多年来,几乎没有和谁发生过口角,以往见到人更是乐呵呵的,不可能会和谁结仇。

不是仇杀,那么会不会是情杀呢?警方在调查后也放弃了这一猜想,因为石某某平时的行动轨迹相当单一,并没有什么丰富的情感经历,所以情杀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

那在石某某出事的前一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警方调查石某某工友

8月30日,石某某的工友们邀请他一起参加一场饭局,在饭局上大家都高谈阔论玩得不亦乐乎,并没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发生,而且众多工友都可以作证,当天晚上石某某表现得十分正常,完全没有什么异样。

如果要真是要说有什么让人担心的,那就是当天晚上石某某和工友们聊得非常开心,从而有点喝多了,散场离开的时候,似乎头脑不是非常清醒。

工友的讲述给了警方一些启发,石某某在饭局还是正常的状态,那就是说事情肯定是发生在他离开饭局之后才发生的,是不是石某某头脑不清醒,在回去的路上遇见了什么人,或者遭遇了什么事情呢?

饭局

想到这里,警方火速将石某某在桃浦路和附近几条路的监控录像给调了出来,但这份监控记录却让警方更加疑惑起来,这真是奇了怪了!监控记录里石某某一直都是一个人在路上行走,并没有遭遇到什么人,就连靠近他的人都没有。

监控中石某某就这样一路在路灯底下走着,身边安安静静只有一条他自己的影子,而石某某就这样走着,直到案发地点,他就径直消失在了绿化带里。

难不成石某某是自己钻进了绿化带中?可这样的说法根本就说不通,警方为了弄清楚当天晚上的具体情况,就发动人员在周围进行了大范围的走访摸排,想要寻找当天晚上的目击者。

警方调取监控

真别说,功夫不负有心人!警方还真得找到了当时见过石某某的目击者,目击者说:“他当时确实是一个人在走,只是走得不稳,整个人摇摇晃晃的,好像喝醉了似的。”目击者的话印证了当时工友说他喝酒的话。

难道说石某某是自己摔的?可这样的说法也不对,就算是喝醉了酒,也不可能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外伤,所以说其中一定还是有不为人知的隐情。

就在警方调查摸不出具体方向的时候,一条重要的线索出现了!而这条线索恰恰是来自让人想不到的部门——交警部门。

这会是一条什么样的线索呢?

交警部门

交通事故

8月30日晚上8点半左右,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上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

当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不过路灯通明,车辆是来来往往,一辆卡车也是往来车辆中的其中一个,当时卡车正从东向西走,突然之间有一个人影从隔离带穿梭出来,想要过马路,卡车躲闪不及,直接撞上了行人!

这个行人不是别人,正是让警方头痛找不出线索的石某某!

交警讲述当时情况

这一下,石某某死亡的原因终于露出了水面,原来是因为车祸,可石某某出车祸的地点在曹安路,而他最终死亡的地点在桃浦路,中间相隔有10公里,要说一个受伤严重的人能够这么远,也是一件天方夜谭的事情——这不可能啊。

难不成石某某不是因为车祸死亡的?

交警描述了当时石某某的状态,那确实不像是一个受伤很重人的表现,据交警来说,石某某当时看起来没有明显的外伤,并且整个人红光满面的,并且石某某还能够站起了走路,完全不像是受了重伤。

石某出事地点

石某某没事的状态只是其中一点,更重要是石某某他自己的态度,当时司机和交警要将他送往医院,可石某某直言拒绝,他非常肯定地说:“我不去医院!我一会儿还要回家呢!”他这样的表现完全不像是受伤,仿佛没有什么疼痛感。

即使石某某表达了不愿去医院的想法,但为了安全起见,交警本着负责任地态度打通了120的电话,将人送到了利群中医院去检查,事情的一切到这个时候似乎就要水落石出,只要看到石某某的检查报告,不就可以确定石某某是不是因为车祸身亡的吗?

然而,到达医院后,石某某的行动却是再一次让人大吃一惊!

医院

到了医院之后,石某某根本就不配合医护人员们的检查,他在急诊大厅里对着医护人员推推搡搡,将所有的人都给赶跑了,并且警方通过监控发现,石某某在医院的一系列行动那是行云流水,活动自如,根本就不像是受伤的人。

推搡开医护人员的石某某径直离开了医院,而后就搭了一辆摩的快速离去了,可石某某他去坐着摩的去哪里了呢?

通过监控可以发现,石某某就被摩的带着一路到达了事发也就是他倒在绿化带中那一地点的100处,而后就是大家都熟悉的景象:石某某一个人摇摇摆摆地在公路上行走,一直走到事发地,才一头倒进了绿化带里。

摩的

石某某的死亡原因在此时仿佛看出了点苗头,但其中还有很多对不上的细节,如果说石某某是因为车祸死亡,但他车祸后的表现完全就不像是受了重伤,可要说他因为其他事情死亡,可石某某的行动轨迹就是从曹安路到医院再到事发地,又没有去过多余的地方。

虽然石某某的死亡略带诡异,但警方可以确定的是,他的死亡排除他杀的可能,所以死亡原因极有可能还是因为那场车祸,毕竟当时撞上石某某的是一辆大卡车,怎么会完全没有伤呢?

警方将调查的结果告知了石某某的父母之后,他们终于稍稍安心一些,他们认为儿子的死亡就是因为车祸,所以就将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但车祸是不是导致石某某死亡的直接原因呢?

只能说接下来石某某父母与保险公司的案子更是一波三折。

石某事故鉴定书

死亡结果

首先这既然是一场交通事故,那么还需要看事故认定的结果,当时交警部门认定这场事故主要责任在于石某某自己,因为他当时是跨越隔离带过马路的,对于这样的判定,石某某的父母是接受并且同意的。

所以在石某某父母的诉讼中,提到只要求被告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由被告保险公司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责任,这些赔偿中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一系列费用大概是40万左右。

但让石某某父母没有想到的是,这仅有百分之四十的赔偿,保险公司居然直接拒绝了,并且他们也不肯应诉,因为保险公司根本就不承认这场交通事故,这是为什么呢?

保险单

说起来还是因为石某某本人的表现,保险公司方认为:车祸后石某某可以自行离开、并且活动乱跳,去医院检查他也表现得跟没事人一样,说明当时根本就没问题,怎么死亡就变成车祸导致的呢?所以保险公司不认同这个结果。

并且在保险公司看来,除了车祸,石某某也极其有可能是因为摔倒再加上车祸的伤,所以才会最终导致了死亡这个结果,如果说车祸直接导致石某某死亡,保险公司是不承认的。

因为缺乏证据,石某某父母确实不能证明石某某死亡是车祸直接导致的,并且在警察的调查中,确实有石某某在路上摔倒的证据,所以最终死亡是如何导致的,成为了一个难题。

法官杨惠平

现在如果想要证明石某某是如何死亡的,还需要进行第二次尸检,这几乎让两个老人濒临崩溃,因为从打官司到距离石某某死亡的时间几乎已经过去了一年,这让石父石母异常焦虑痛心,在老人家乡一直都有“入土为安”这样的习俗,可儿子已经死亡1年,却迟迟不能下葬,这让他们在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上更加一层痛苦。

“我儿子什么时候能够火化呢?”头发花白的两位老人含着泪问法官,可一天不结束这场诉讼,石某某的尸体不能够火化,为了还死者一个真相,法官最终说服了两位老人,对石某某的遗体进行了第二次尸检。

尸检结果如何呢?

法医薛爱民

负责鉴定的是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薛爱民,薛爱民对左脑颅内出血导致死亡做出了肯定,并且也详细分析出真正的死亡原因,用专业话语来说就是对冲性的脑挫伤,从作用力的判断这种情况都是因为和卡车的碰撞有关。

法医鉴定结果说明石某某就是因为车祸导致的颅脑损伤,并且石某某当时和交警以及医护人员的交流也可以作为证明,因为他的一系列表现都是让人迷惑的,他说出的话语不成逻辑让人听不懂,这和当时他颅脑损伤导致行为语言出现错乱的结果是吻合的。

最终,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给出了最终鉴定:石某某的死亡与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道路交通事故在其死亡的参与度为100%。

第二次尸检结果

到这一步事情终于可以了结,可让石某某父母想不到的事情再次发生了,保险公司认为石某某是自己不去医院看病的,他这是故意不注重自己的生命安全,所以他们拒绝赔偿,但当时石某某受伤严重,是否已经处于迷糊的状态了呢?

最终,法官判定石某某符合生前因颅脑损伤而死亡,属于外轻内重的情况,要求保险公司在10内赔偿交强险内金额120100元、商业险赔偿责任的百分之四十即246493.96元。

判决书

石某某的死亡谜题终于解开,事情也终于到了结尾的部分,只是老两口的心理创伤却迟迟没有办法痊愈……

金钱无法弥补亲情和生命,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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