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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不赔偿(发生车祸后造成他人九级伤残,还转移财产,拒绝赔偿19万元!高安法院这样法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剥皮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6 10:46:54

交通肇事罪不赔偿(发生车祸后造成他人九级伤残,还转移财产,拒绝赔偿19万元!高安法院这样法办)

化解一场涉诉双方纠纷,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同持善意执行与威慑执行双利剑,是法院执行局干警一以贯之的行动准则。8月31日,高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一起因交通事故赔偿款引发的纠纷,该案被申请人曾因其转移保险投资的行为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控诉。

2021年8月,被告丁某驾驶摩托车与原告闻某发生碰撞,造成闻某多处受伤,后经鉴定闻某为九级伤残,2022年3月7日,高安法院经审理判决丁某赔偿闻某各项损失共计1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丁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闻某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

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后,丁某未主动履行义务亦未申报财产,经过线上财产查询,承办法官发现丁某投保多份分红型保险,投保金额合计8万余元,法官为此多次电话质询丁某,但均被挂断。温和沟通未果,承办法官于7月25日将丁某拘传至高安法院。拘传期间,丁某向法官坦言自己并不是想故意逃避法律责任,自己每月以做零工为生,家中还有两个未成家的儿子,实在是无力承担19万元赔偿款。

出人意料的是,在法院已经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7月27日,丁某仍将其分红型保险理财转移至他人名下,以图规避法院执行。丁某此举明显无视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支付义务却故意转移财产,态度恶劣、情节严重,高安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讼压力,在高安市公安局的建议下,闻某决定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虽然该案已上升至刑事审判,但法官秉承着温和执法的原则及努力以最小代价化解矛盾纠纷的执行作风,仍积极与丁某及其家属沟通协调,向丁某释明拒执罪的法律后果及影响,规劝其要敬畏法律,不能试图挑衅法治威慑力,最终,丁某筹措了钱支付了部分赔偿款后,闻某以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为由,撤回了对丁某的刑事自诉。闻某收到了赔偿款,丁某免除了涉嫌拒执犯罪的风险,两位乡邻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近年来,高安市人民法院始终坚决打击拒执行为,持续不断加大执行力度,2022年,已实际拘留被执行人30余人,以涉嫌拒执移送有关部门7案9人,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高安法院敬告各位被执行人,积极承担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要有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涉嫌拒执犯罪的行为。

人无信而不立,业无信而不兴,一个人最大的破产,是诚信的破产,诚信破产了,到哪里都将寸步难行。

执行攻坚,让失信人无处遁逃。

来源:法治高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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