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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如阿批捕(交通肇事致死检察院为何不批捕?)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徐诺心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6 07:05:37

交通肇事如阿批捕(交通肇事致死检察院为何不批捕?)

1月11日下午,大悟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交通肇事案进行了公开审查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去年11月13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驾驶鄂AMB050号重型货车沿大悟县刘集镇金鼓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刘集镇铁寨村寨脚湾路段时,遇行人刘某某自南向北横过马路,人车相撞,造成行人受伤及嫌疑人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后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经交警部门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负主要责任,死者负次要责任。此案移送审查批捕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赔偿了被害方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此次公开审查,由该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主持,公安局相关人员,犯罪嫌疑人家属及被害人代理人全程参加。审查过程中,公安局侦查人员阐述了此案提请批准逮捕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害人亲属表示对方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犯罪嫌疑人亲属请求对张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涉嫌交通肇事罪,鉴于交通肇事罪系过失犯罪,且其家属已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无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被害人亲属、犯罪嫌疑人亲属对此决定无异议。

涨知识:审查逮捕

审查逮捕的程序是怎样呢?直接发给公安机关《逮捕证》去执行?当然不会这么随意!

侦查机关破案抓住犯罪嫌疑人后,认为有必要逮捕以保障追究犯罪的顺利进行,就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承办案件检察官们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有人身危险性进行司法审查,从而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时间紧、任务重,必须要在7天内作决定可决定也不是轻易下的!

阅卷、提审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作出决定,一个步骤都不能少!

严格的程序保障案件质量,杠杠的!

否则,就要被追究错案责任辣~

审查过程简单来说,

主要分为以下三个环节:

阅卷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首先要阅卷,进行书面审查。你以为审查案卷so easy?这里面故事可多着呢~

提审

接下来检察官就要去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了,通过和犯罪嫌疑人的细致“交谈”,“验明”犯罪嫌疑人真身,核实模糊细节,填补证据漏洞,排除合理怀疑。

证据不全:就要列明补充侦查提纲,引导警察蜀黍补充侦查。

发现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未提捕:就要让警察蜀黍去追捕。

发现通过刑讯逼供等方式获取的非法证据:就要坚决排除!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如果律师依法提交意见:当然要接待并认真听取。

总结:

该补的补,该排的排,

该听的听,该抓的抓。

做决定

通过审阅卷宗,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最后,检察机关作出逮捕与否的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些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公安机关会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人员固定、收集证据,提前掌握案情和证据收集情况。(来源 孝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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