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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交通肇事逃逸(江西一女子喝醉)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苏荷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6 04:33:04

江西交通肇事逃逸(江西一女子喝醉)

喝酒不开车,喝了酒也不能骑车。1月24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就对一名醉酒骑摩托肇事的女子进行庭审。

被告人彭某哭诉着说:“我请公诉人、审判长能给我一个减轻的缓刑,我家里还有两个孩子需要照顾。”

被告人彭某在法庭上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去年10月,她喝酒后骑摩托车刮擦一辆小车后,自己倒地昏睡了过去,面部和手臂受轻伤。办案交警对她进行抽血酒精测试,结果是每一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37.9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彭某:我那天是跟朋友一起去听歌,喝了三瓶啤酒。

法官:你喝酒了为什么还要骑车呢?

彭某:当时我的头很清楚,我也不知道……

法官:你是否知道喝酒不能开车的法律规定?

彭某:我知道!

交警认定彭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并积极赔偿小车的车损,取得了小车驾驶员的谅解后,办理了取保候审。但在此期间,法官多次打电话传唤彭某来法院开庭参加庭审,彭某以身体不舒服为由拒不到庭,案件因此被法院退回检察院。今年1月11号,检察机关决定对彭某批准逮捕。

彭某说,因为她不懂法,听信了别人说取保候审就没事了,所以没来法院,他们说不要紧,我也不知道会产生这么大的错误,这么厉害的错误。

但为时已晚,彭某要为自己鲁莽、藐视法律的行为付出代价。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刑事庭法官:被告人彭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彭某你是否服判?

彭某:服判。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刑事庭法官:是否上诉?

彭某:不上诉。

据陪审法官介绍,彭某之前已经被拘役半个月,本次宣判生效后她将于2月10号出狱,也就是说即将到来的农历新年,她将在监所里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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