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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交通肇事赔偿(云南保山惨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隔壁阿凡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6 03:42:13

保山交通肇事赔偿(云南保山惨案)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昆明11月13日电(记者刘呈军 通讯员王文德)“好长一段时间,就像天塌了一样,案子虽然判了,但一分钱都没拿到,感谢检察官的热心帮助。”近日,当云南省保山市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检察官把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苗某手上时,苗某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苗某是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山心村低保贫困户,也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父亲,他的长子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不幸身亡。

2018年3月14日凌晨两点,苗某的长子杨某与朋友在一烧烤店吃烧烤,后杨某一朋友邀约普某参与。期间,普某等人与杨某的朋友因言语发生矛盾。杨某在劝架过程中被普某用啤酒瓶打击到头部。后在朋友照料下,杨某在附近宾馆休息。次日凌晨,宾馆工作人员发现杨某躺在房间地板上抽搐,随即报警并将其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案经保山市检察院审查后,以普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8年9月27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苗某和妻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普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苗某和妻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4863.52元(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

判决生效后,因普某正在服刑,苗某至今未得到任何经济损失赔偿。苗某在救治长子杨某过程中,欠债10万余元,且家庭属低保贫困户,妻子又患有精神疾病,无其他经济来源。保山市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受理苗某和妻子的司法救助申请后,积极与申请人居住地基层组织联系,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认为苗某和妻子申请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规定,应当予以救助,并协同相关部门为苗某家庭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要进一步树立生活的信心,尽快从阴霾中走出来……”检察官鼓励苗某及其家人努力改善家庭生活条件,早日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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