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包庇案例交通肇事(儿子为交通肇事父亲顶包自首 因包庇罪获刑8个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赵小焕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6 03:12:24

包庇案例交通肇事(儿子为交通肇事父亲顶包自首 因包庇罪获刑8个月)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替醉酒肇事者顶包会负刑责。新京报记者今日(8月31日)从该案的终审法院北京市三中院获悉,张某在明知其父酒后交通肇事逃逸后,仍顶替其父到交通队投案,法院经审理后以包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据了解,2016年2月1日凌晨,张某父亲酒后发生交通事故,其交通肇事行为最终造成1名被害人因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事发时,因担心酒后驾驶可能受到刑事处罚,张父在尚未检查本次交通事故具体造成何种损害的情形下逃跑。之后,张父担心体内酒精在短期内仍有被检测到的可能,遂让其子张某代其投案自首。当日上午9时许,张某在明知其父酒后交通肇事的情况下,由其父亲陪同,代向公安机关自首。

公安民警在询问张某案情的过程中,发现其对案件诸多细节的回答难以与案发现场的具体情况相互印证。随后,公安民警提取了张某的血样,准备与从肇事车辆安全气囊上提取到的驾驶人鼻血进行血样比对。张某和其父知道此事再难隐瞒。几日后,张某与其父分别向公安机关投案。张父与张某也分别被以交通肇事罪与包庇罪立案处理。

经审理,法院认为,张某明知其父涉嫌犯罪而作假证明进行包庇,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包庇罪,应予惩处。张某有自首情节,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故判决张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张父的交通肇事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该案终审维持原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