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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翁益刚律师:交通事故肇事罪怎么认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光太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5 22:52:26

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翁益刚律师:交通事故肇事罪怎么认定?)

现在交通事故的发生几乎每天都没,如果造成的交通事故不严重还好,如果严重的话,就可能会造成交通肇事罪,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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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呢?

翁益刚律师解答: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

1、主观方面。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2、主体要件。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4、客观方面。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翁益刚律师补充:

事故责任与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存在以下四种关系: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使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

①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②无驾驶资格驾驶的;

③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安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④明知是无牌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⑤严重超载驾驶的;

⑥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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