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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交通肇事逃逸(电瓶车撞死人逃跑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风神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5 21:57:32

电瓶交通肇事逃逸(电瓶车撞死人逃跑承担什么责任)

2017年6月28日晚20时05分许,在原坪阳庙龙泉村久汤组路段,一辆电动车(也可能为女式摩托)与一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受伤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当场逃逸,经核查,肇事逃逸驾驶员与车辆有如下特征:

1、肇事驾驶员脸部或手脚部位有擦伤或其他伤口,在现场遗留一拖鞋,是坪阳庙本地人可能性大;

2、肇事车为较旧的女式电动车(也有可能是女士摩托车),在现场倒地,车辆应有部分损坏,现场遗留了肇事车的脚踏板垫及电动车充电器。

凡有目击证人或知情者提供有效线索,协助警方侦破此案者将重奖人民币壹万元整,并为其保密,也希望肇事者迷途知返,主动到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联系人:周警官 15507335843;贺警官 15507335718

(消息来源:株洲攸县交警大队)

肇事车遗留在现场的踏板脚垫

肇事车上遗留在现场的电动车电瓶充电器

肇事驾驶员在现场遗留的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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