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交通肇事不起诉是否处分(诈骗不予立案的条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云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5 17:17:42

交通肇事不起诉是否处分(诈骗不予立案的条件)

日常生活中,我们总能听到某个朋友、同事、邻居被骗了,这些被骗的案件中,有的行为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了,而有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却不予立案,那么到底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才会立案,行为人的行为才能构成诈骗罪呢,今天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这个定义可以看出,行为人需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这种欺诈行为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而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最终受到了财产损失。

由此可知,诈骗罪并不包含行为人借款时编造谎言或者隐瞒真相,到期不能偿还的情况,只要行为人并无非法占有目的,也没有将借款挥霍一空,没有赖账,没有继续弄虚作假的,确实打算偿还的,就只能认定为借贷纠纷,不能认定为诈骗犯罪。

诈骗罪的起刑点为三千元,一般情况下只要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的,都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也有例外,在诈骗金额不超过三万元,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前提下,如果在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或者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另外,如果是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也可以不按照犯罪处理。

诈骗犯罪案件的量刑有三个幅度,诈骗数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数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在诈骗犯罪案件中,应当重点审查行为人是否在获取款项之初,就抱着不予偿还的目的实施,在代理辩护中,也应当重点关注这个焦点问题展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