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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交通肇事逃逸(2020年临洮最近抓了些人)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东哥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5 13:05:00

临洮交通肇事逃逸(2020年临洮最近抓了些人)

案件引入:

桌上一杯酒,轮下离别愁;脚底一踩油,牢狱把你留。一场现实版的酒驾逃逸在我们身边发生了。

案例回顾:

2022年5月10日下午,贾某某驾驶小轿车载着陆某某去酒馆消遣,把酒言欢过后俩人离开酒馆,行驶过程中,贾某某驾驶的小轿车与一辆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司机蒋某某受伤,车辆受损。贾某某在事故发生后不仅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且继续驾驶车辆向北行驶,直至将车辆驾驶到某小区住宅楼下停放,事发后被交警抓获。

贾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并肇事逃逸,其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归案后贾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022年9月27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对贾某某提起公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生命无价,酒后禁驾。您喝酒之后可以采取线上呼叫代驾或者乘坐出租车等方式满足生活出行。若突发交通事故,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积极配合民警,及时采取人员救治措施,切勿溜之大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逸致人伤亡终将付出惨痛的代价,一定要守住安全底线,不碰法律红线,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临洮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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