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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量刑1人死亡(如东县车祸)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大壮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5 09:36:08

交通肇事罪量刑1人死亡(如东县车祸)

2022年8月19日早上,如东县的吴女士开车去店里上班,当她把汽车停进泊车位,打开车门准备下车后,悲剧发生了:一辆从后方驶来的电瓶车撞上了吴女士打开的车门,电瓶车连人带车,摔出数米远,电瓶车主受伤严重,后经送往医院救助无效,于当日宣告死亡。

如东县交警大队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但此次事故不但要面临民事方面的赔偿,还要负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开门杀”构成交通肇事罪吗,为何还要判刑?

此次事故中,吴某下车时没有注意观察,随意开车门妨碍了他人在道路上行驶且致人死亡,承担主要责任,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致人死亡,为何只判刑9个月呢?

根据媒体报道和法院公开信息显示:肇事司机吴某在事故发生后,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从宽处理。

另外一些细节和争议,也被不少网友拎出来讨论:

争议一:电瓶车驾驶人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虽然法院公开信息并未明确,但对于日常考过驾照和具有一定交通常识的人也能从事故视频中看出来。电瓶车司机显然也具有违规行为,所以交警大队判定他负次要责任。

1.从视频内容可以看出,电瓶车主可能存在逆向行驶的行为;

2.在原倍数观看视频的情况下,感觉电瓶车主可能存在行驶速度过快的行为。

争议二:泊车位是否有划定车头摆放方向?

从公开的视频资料中观察周围泊车位停放状况,应该判断出泊车位内并未划定车头停放的方向。

而从画面中其它路人骑行方向可以看出,吴女士汽车停放的方向也应该是与正常行驶方向相反。

如何避免类似悲剧发生?

从驾驶人学习驾照的科目一和科目四都能看出,交管部门对于驾驶资格的要求。

掌握机动车驾驶技能是根本,但熟悉交通法规则是必不可少。

很多老司机自以为车技驾轻就熟,麻痹大意,事故往往就在种种不经意间酿成。

而类似“开门杀”的事件屡见不鲜,其中有些是司机本人造成,有些则是同乘的人员造成。

尤其对于同乘的未成年人群,下车前一定要叮嘱注意观察后方来车,或者把车门上锁,由驾驶员下车为其开车门。

时刻谨记: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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