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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交通肇事2人死亡(【以案释法】交通肇事致同乘近亲属死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战狼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4 19:11:17

刑法交通肇事2人死亡(【以案释法】交通肇事致同乘近亲属死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案我们不陌生,但交通肇事案件中致同乘近亲属死亡,当事人既是施害者也是受害人的情况少有耳闻,此类案件该如何判定?当事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我们往下看相关案例解析。

2022年3月26日凌晨5时,刘某驾驶一辆未上牌的三轮摩托车,车上搭载着自己的母亲梁某,两人从柳州市柳南区城站路出发,欲到批发市场进货,当刘某驾驶三轮车到柳南区城站路与南站路交叉路口时,交通信号灯转为红灯,刘某见此时人不多,因赶时间无视交通红灯,继续疾行,此时恰逢周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从侧方经过,与刘某的三轮车发生碰撞,刘某和车上的母亲梁某都被撞出车辆倒在路上,刘某受伤,其母亲梁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刘某应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本案中,刘某驾驶未登记的三轮摩托车搭载其母,在经过交叉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导致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其母死亡,负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在办案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刘某进行讯问、核实案件情况,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导致其母离世悔恨不已,并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本案被害人具有特殊性,系刘某母亲,面对其母亲的死亡,刘某作为施害者,同时也是受害者,其受到惨痛教训,承受着心灵上的巨大折磨,而刘某已真诚悔过、自愿认罪认罚且获得其家人谅解,在此种情况下,再对其科处刑罚,将令遭受丧亲之痛的家庭雪上加霜,因此,根据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兼顾法理和情理,决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目前,检察官对其宣布不起诉决定时已再次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预防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在安全事故面前,每个人都可能是受害者。此案再次提醒我们,只有每个人认真遵守交通规则,我们的出行安全才能更加保障,才能有效避免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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