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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交警2小时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我市交警连续侦破三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碧涛阁主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4 17:39:40

山阳交警2小时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我市交警连续侦破三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近日,商洛交警支队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侦破肇事逃逸案件作为一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慰藉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民心工程,布下天罗地网,力保疏而不漏,先后侦破三起交通逃逸案,为人民群众讨回了公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抽丝剥茧 还原真相

8月24日20时15分,商州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122”指令称:312国道沙河子镇唐塬大桥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致一人重伤两人轻伤。民警赶到事故现场,发现一辆踏板摩托车侧翻路旁,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抢救。经现场勘查,发现现场除肇事摩托车的碰撞碎片外,未发现有逃逸车辆的遗留物,加之事故现场附近有多条岔路,事发时天色已黑,光线昏暗,嫌疑人面貌特征及逃逸路线无从知晓,案件侦破难度极大。经综合分析,专案组决定,以现场周边村庄居民的三轮汽车及312国道周边施工单位的工程车辆为重点,集中警力连夜进行突击排查。有群众证实,在8月24日19时许,曾发现有施工三轮汽车在事发现场停放。办案民警立即联系相关施工人员,调查雇佣车辆。经调查,发现沙河子镇拉林子村林某有重大嫌疑,经对林某无牌三轮汽车进行检查,发现车尾部有明显的碰撞痕迹,经深入讯问,后又对林某本人进行询问,林某承认,事发当日他将自己的无牌三轮农用车停在事发现场的道路上施工,未摆放警示标志,也没有示廓灯,一辆摩托车撞在了三轮农用车的左后部,他认为是摩托车撞在了自己施工中停放的车,与自己无关,就把车开回家了。此时距案发时仅17个小时。

肇事逃逸调包 科技威力显现

8月23日晚20时28分,山阳县203省道61km 100m处发生一起小轿车与二轮摩托车在会车时迎面相撞的交通事故,报案人称肇事车辆已经向西逃逸。接到县交管大队指令,一中队中队长陈怀成请求色河交巡警中队协助拦截肇事逃逸车辆,并带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伤者已送往医院抢救,现场只留下一辆受损严重的摩托车,小型汽车不知去向。在询问周边群众时,群众说晚上天黑没有看清车辆颜色号牌。就在民警进行现场勘查取证的同时,110指令,一名自称杨某的报案人称其在三里店加油站附近发生车祸,有人受伤,请交警大队处警。民警到达现场时,只见路边停放着一辆右前方受损严重的车辆,而无其它车辆。经询问当事人,当事人杨某称其是刚从前方肇事后,害怕才将车开到此处的。民警推测,肇事逃离现场一段距离报警有蹊跷,可能存在肇事调包嫌疑,即先稳住当事人,现场勘查结束后,将两车暂扣拉回,继续深入调查。

大队民警立即查询肇事车辆活动轨迹,进行网上比对,务必还原案件真相。经过对车辆行驶路线中的视频资料进行反复比对确认,视频资料中录入的肇事车辆驾驶人与称其是肇事车辆驾驶人的杨某有差异,即判定该车肇事时驾驶人并非杨某,而是另有其人。证据搜集到位后,24日21时,办案民警再次传唤杨某来交警大队进行讯问,在强大的政策和大量证据面前,杨某最终承认其是受康某指示的调包驾驶人。随即办案民警传唤车主康某来交管大队进行讯问,康某在大量证据面前,对自己驾车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心存侥幸 终落法网

8月20日晚23时28分,商南交警大队接到报警,沪陕高速商南西连接线一小区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骑摩托车男子受伤,生命垂危,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报警,商南交警大队立即启动逃逸事故侦查布控应急预案,成立了四个工作小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由于现场周围无有效监控视频,肇事逃逸者肇事后连人带车深度藏匿,给民警走访调查带来极大难度。

连续几天,通过民警细致的走访,并根据收集的零散信息整理:当晚11时23分许,一辆红色陕C牌照的长安铃木SX4小型客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肇事后,致电动车驾驶人受伤,肇事车辆沿引线向北逃逸,肇事车右前侧有受损,且很有可能仍在县城藏匿。28日办案民警在走访一家修理厂过程中发现一辆疑似肇事车辆的检修记录,经对维修工人询问了解,获得车损信息与视频监控中获得的车损情况吻合,从中确认肇事车牌号为陕CFXXXX,肇事嫌疑人为徐某某。30日晚9时许专案组民警通过秘密侦查、蹲点守候,将肇事嫌疑人徐某某抓获。在充足的证据面前徐某某对其肇事并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曾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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