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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4月14日交通肇事案(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大逃杀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4 11:22:53

抚顺4月14日交通肇事案(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在路上发生事故撞人了怎么办?

看不到?赶紧走?

蜀黍要提醒大家,

发生事故千万别逃逸!

无论是心存侥幸,还是怕承担责任,

逃逸必被严惩!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及时停车、报警、保护伤者、配合调查。

2月27日14时09分许,抚顺东洲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一名热心路人报警:“在东洲区哈达镇哈达新村附近,有一名老人伤势严重躺在马路中央,疑似交通肇事。”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伤者已被120送往医院救治,只留下地面的一滩血迹。




在走访调查时,民警了解到疑似一辆三轮车在撞到人后逃逸。民警立即向事故副队长汇报情况,长期的事故处理经验让事故副队长意识到案件的严重性,立即安排警力部署追查工作并向东洲交警大队大队长汇报。

在现场勘查后,民警通过监控视频对沿途车辆逐一摸排,这时,一名身穿蓝色棉袄的男子驾驶一辆红色正三轮摩托车进入民警视野。三轮摩托车即没有牌照也没有明显特征,侦破工作眼看陷入僵局,民警通过监控密切追踪三轮摩托车逃逸方向,最终将嫌疑人的范围锁定在哈达镇富尔哈村附近。

经东洲交警大队大队长部署,大队全体民警、辅警对嫌疑人消失范围3公里区域地毯式搜索,功夫不负有心人,历经2个小时的排查,于16时18分,在富尔哈村将逃逸驾驶员佟某抓获。面对民警的到来,佟某对其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抚顺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要及时停车、报警、保护伤者、配合调查

绝不能逃离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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