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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6.7重大交通肇事案(来宾“6·7”重大交通事故后续:肇事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木木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3 12:17:27

来宾6.7重大交通肇事案(来宾“6·7”重大交通事故后续:肇事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

6月20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来宾“6·7”重大交通事故案犯罪嫌疑人覃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资料图片

6月7日,来宾市桂中大道与华侨大道交叉的十字路口发生一起惨烈车祸。一辆桂R车牌大货车经过十字路口时突然右拐,与同方向直行的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上的卓某夫妇当场被大货车碾压身亡。事发后,两岁儿子现场哭喊妈妈的视频牵动了很多人的心(详见本报6月8日A24版报道)。

43岁的覃某某是贵港市覃塘区人。6月7日下午1时许,他驾驶桂R26339 号牌重型仓式货车沿来宾市桂中大道由西往东行驶。当车辆行驶至桂中大道与华侨大道交叉路口时,因不熟路,他发现走错路后,忽然向右拐往华侨大道方向,碰倒一辆电动车,造成了电动车上一对夫妇当场死亡、一名儿童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初步认定,覃某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以上责任”。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来源|南国早报记者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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