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7月17交通肇事逃逸案(湘潭 事故)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杨大佬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3 11:08:55

7月17交通肇事逃逸案(湘潭 事故)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

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全警投入

重拳打击交通违法犯罪

近日

雨湖交警抽丝剥茧

仅用13小时

快速抓获肇事逃逸嫌疑人


7月19日8时17分,雨湖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潭州大道与万楼路的交叉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一位20多岁的女性骑电动自行车过斑马线时被摩托车撞倒在地,昏迷不醒。

民警赶到现场时,伤者仍未清醒。将伤者送往中心医院救治后,民警通过工作了解到,肇事车辆驾驶人在发生事故后并未上看查看伤者情况,而是踉跄起身,开车一路向前“逃之夭夭”。

民警通过询问和调查发现,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是假号牌,案情陷入胶着。为快速侦破案件,民警黄攀峰与胡瑶兵分两路,一路查找车牌来源,以求从车牌源头打听到肇事车主信息;另一路通过寻访调查,追寻肇事车辆轨迹信息,直接找寻嫌疑人的所在。当晚9点左右,追寻到了当事人所居住的小区,联系到肇事驾驶人吴某。

经询问,嫌疑人吴某涉嫌无牌无证驾驶。事故发生时,他从家中出发经过潭州大道与万楼路的交叉路口,为快速通过路口,吴某将车驶向中间车道,时值红灯转绿灯,两侧视角被轿车阻拦,未看见斑马线上有行人。吴某撞到人后,心中害怕,不敢去查看伤者的状况,又心存侥幸,于是驾车逃离了现场。

目前伤者已送往医院就医,经诊断为轻微脑震荡,吴某与伤者家属经过协商,对其进行了经济赔偿。针对吴某无牌无证驾驶且肇事逃逸的情节,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处以严厉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发生交通事故,切忌掉头就跑!

发生交通事故时,我们应该

01

立即停车


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

02

及时报案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

03

抢救伤者


如事故中有人受伤,应设法送医院抢救治疗,除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能现场采取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

04

保护现场


保持现场的完整性,能够获得事故发生时的原始证据,对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认定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交警到来之前应当保护好现场,除非因抢救伤者和财产需要,不得擅自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物品等,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

05

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驾驶员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其他可以引起火警的隐患。不要在事故现场吸烟,以防引燃易燃易爆物品。

06

协助现场调查取证


在交警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必须如实向交警部门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

来源:交警支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