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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庭审7.23交通肇事案(思南交警快速侦破一起 交通肇事逃逸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阿虎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3 09:59:17

思南庭审7.23交通肇事案(思南交警快速侦破一起 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6年10月4日12时08分,思南大队值班室接一群众报案称:“在思南县关中坝社区红石梁村冷溪路段,一辆小轿车与一辆车牌号为粤JV6*6G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挂,伤三人,肇事轿车跑了”。

接警后,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杨刚立即向中队长蒲乾君汇报。接到报告后,蒲乾君中队长马上向分管事故副大队长徐金刚汇报,随后带领杨刚等人赶赴事故现场。经过对事故现场勘查,没有发现任何对案件侦破有价值的物证。通过对现场群众了解,肇事车辆车牌号为“粤JXX3X8”,往思南县城方向逃去。得知这一线索,蒲乾君中队长立即指示杨刚等人向县城方向追去,并与指挥中心联系,通过监控对该车进行排查拦截。30分钟过后,指挥中心传来信息,在红石梁往城区的所有进口都没有发现该车踪影,而通过车辆管理平台查询的电话号码也是停机的,且红石梁村往城区这一区域道路四通八达,案件侦破一时陷入僵局。蒲乾君中队长与杨刚等人汇合后,简要的对案情进行分析,认为该区域虽然道路四通八达,但沿线都有监控摄像头,肇事车辆外逃可能性不大,估计就地藏匿了。于是,蒲乾君、杨刚等人立即对红石梁村冷溪组至乌江三桥这一区域进行地毯式的排查。1个小时08分,在思南县交通局旁的一个工地废料堆后面,找到了肇事车辆“粤JXX3X8”号普通小型客车。不久,指挥中心也传来好消息,该车主也联系上了,他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一事,并且愿意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4日15时28分,肇事驾驶人苏某来到思南交警大队,承认自己肇事逃逸一事。

经查:2016年10月4日12时08分,苏某(男,家住贵州省思南县鹦鹉溪镇,持““C1E”型驾驶证)驾驶粤JXX3X8号小型普通客车从思南县关中坝社区出发往思南县城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关中坝社区红石梁村冷溪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由蔡某(男,家住贵州省思南县凉水井镇,持“E”型驾驶证)驾驶的“粤JX6XXG”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挂而肇事,造成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蔡某、乘车人蔡某某、苏某某三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苏某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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