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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被判8个月(行人横穿马路撞翻电动车被判交通肇事罪:判缓刑赔偿15万!)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花小小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3 00:26:08

交通肇事被判8个月(行人横穿马路撞翻电动车被判交通肇事罪:判缓刑赔偿15万!)

8月5日,浙江嘉兴。行人因随意横穿非机动车道致他人摔成重伤,被判交通肇事罪。事发当天,向某着急过马路,横过非机动车道时与路过一辆电动车碰撞。电动车驾驶人熊某连人带车摔倒。向某自称熊某没什么外伤,停留约3分钟后逃离。但事实上熊某创伤性脾破裂、失血性休克、身体多处骨折并切除了破裂脾脏,鉴定为重伤二级。交警认为,向某横过道路具有突然性,致他人反应不及发生碰撞,且事后逃逸过错较大。而熊某车辆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且有超速行为,过错程度较小,故向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案发后,向某与熊某达成和解协议,向某支付全部赔偿款15万元。法院认为,向某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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