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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8人终生禁驾(聊城2020年车祸)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海哥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3 00:16:35

交通肇事8人终生禁驾(聊城2020年车祸)

17日,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开曝光新一批终生禁驾名单,共8人上榜,8人均因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都被追究刑事责任。8人中最长的驾龄已达17年。具体名单如下——

曝光终生禁驾名单的同时,交警部门还公布了两起典型案例,以警示广大驾驶人。

典型案例一

2018年11月30日17时42分,马某驾驶小型客车沿南镇大桥—县界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琉南路南侧100米处,因左侧大灯故障、未靠右侧同行与对行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杨某死亡、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马某驾车逃逸。马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

事故发生后,马某因为害怕和车辆没有购买保险不具备赔偿能力逃逸至外地,事故科民警通过现场勘查锁定嫌疑人并找到马某家中。马某家属电话通知马某后,马某接受了交警的建议,回到高唐大队投案自首。

2019年7月17日,马某被高唐县人民法院判处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9年7月31日,聊城市公安局警察支队对赵某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2019年01月10日16时05分许,闫某某驾驶鲁PS***1号小型轿车,沿茌冯路自南向北行驶,行至茌平县茌冯义户村路口处时,闫某某突然想打电话,低头拿手机,再抬头时,与顺行武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武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闫某某驾车逃逸。经鉴定,武某某伤情为重伤二级。

经调查,闫某某驾驶机动车观察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06月28日,闫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茌平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19年08月21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闫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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