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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8级伤残赔偿多少钱(南宁2020工伤赔偿标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果果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2 23:50:15

交通肇事8级伤残赔偿多少钱(南宁2020工伤赔偿标准)

一、基本案情

张三,男,47岁, 2022年5月10日发生工伤,住院治疗,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捌级伤残,月平均工资5200元,已决定离职,停工留薪期确认为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11月14日,共计6个月,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因工作尚未满一年,工资按照社平工资7176元计算。

二、赔偿方案

1、医疗费:单位已支付

2、停工留薪期工资:35880元

3、护理费:13500元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8936元

5、交通费:1000元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3288元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8936元

8、后续治疗费:4849.28元

9、住院伙食补助费:1395元

10、鉴定费:550元

以上共计308334.28元

三、赔偿依据

医疗费,单位已支付,无需另行赔偿;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已支付6000元(暂按1个月抵扣),南宁平均工资7176元,剩余5个月共计35880元,由单位承担;护理费,按照每天150元计算,根据《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跟骨骨折护理期限即可达到90天,综合确定护理期限90天,共计13500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用由单位承担;交通费,酌情主张1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八级伤残为本人11个月的工资,共计7893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决定,八级伤残赔付标准为11个月本人工资,共计78936元,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决定,八级伤残赔付标准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共计9328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修订)有关问题的通知,每天的标准是15元,住院93天,共1395元;后续住院共花费后续治疗费4849.28元;初次、再次鉴定费共计550元。

四、处理建议

因无法举证本人工资,故采取社平工资,但是是否能够得以支持难以确定,所以可综合考虑,在月工资6000-7176之间予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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