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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19年交通肇事案(洮河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苏妮妮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2 13:08:00

洮南19年交通肇事案(洮河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

4月1日9时30分许,李某驾驶四轮拖拉机车头,在拖拉机左侧挡泥板上坐着其亲戚李某某抱着李某4岁孙女,沿省道207线由南向北行驶,当车辆行驶至洮南市黑水镇丰满村附近时,由于在途中李某与其孙女交谈,未专心驾驶,与前方道路右侧停着的微型面包车尾随相撞,致车辆损坏,乘车人李某某和李某4岁孙女及面包车乘车人于某受伤。

拖拉机载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但人们往往安全意识淡薄, 民警呼吁:拖拉机载人危险,珍爱生命,每个驾驶员都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安全驾驶。

新文化报(刘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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