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515交通肇事逃逸(撞死多人逃逸判几年)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峰峰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1 15:11:46

515交通肇事逃逸(撞死多人逃逸判几年)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针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犯罪行为济南交警的态度明确决不允许任何一名肇事逃逸者逍遥法外。

今年三季度济南共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涉及犯罪案件11起造成12人死亡。目前涉嫌肇事逃逸的11人已全部捉拿归案,经总结分析这11起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

特点一:发生肇事逃逸事故的时间段主要集中在夜间和凌晨20-23时发生事故4起,占事故总起数的36.36%0-5时共发生事故3起,占事故总起数的27.27%

肇事逃逸大多发生于夜间,肇事者往往会认为月黑风高,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逃脱。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接受法律的制裁。

特点二:发生肇事逃逸的车辆主要是小型客车和货运车辆小型客车发生事故7起,占事故总起数的63.63%货运车辆发生事故3起,占事故总起数的27.27%。

特点三:肇事逃逸的驾驶人驾龄主要集中在6-8年,驾龄最长的有20年,最短的有1年。

特点四:肇事逃逸的驾驶人在发生事故时全都具有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驾驶人在发生事故后逃逸的主要原因。

交通违法不一定引发事故,但每一起事故背后必然有交通违法行为。很多肇事司机很可能平时就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事故时常常抱有侥幸心理,藐视法律、逃避责任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体现。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季度交通肇事逃逸名单

姓名身份证明号码号牌号码强制措施或刑事处罚
宋迎超3701811988****2716鲁A980ZE取保候审
孙长龙3708321982****2536鲁AFD667刑事拘留转取保候审
张国红3729281970****4914鲁RA2797逮捕
巩镇3701811991****1716鲁A8N638逮捕
胡兆鹏3714251986****2913鲁A5626C逮捕
周军3728231974****4757鲁AEJ082逮捕
刘士龙3701231988****1138鲁A515LQ逮捕
徐雷3723211981****5351鲁M3E609逮捕
王百房3701221957****403X鲁A5F958刑事立案
郭冬冬3709831988****3733鲁JS4865逮捕
王希进3701261987****8450浙C1AK25刑事立案

蜀黍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1. 行车时应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的出现;
  2. 发生事故时,应积极面对,不逃避,不逃逸。如果逃逸,也逃不了蜀黍的追击,逃不过法律制裁,更逃不过良心的谴责!可是,没有如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