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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2008年交通肇事案(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图片)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Mark马克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1 11:28:22

长春2008年交通肇事案(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图片)

正义或许会迟到 但绝不会缺席

——汽开区法院2019年执行工作收官战

2019年12月30日,申请执行人陈某来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接过了十一年前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款50650元。这起马拉松式的案件包含了太多的辛酸与无奈,但汽开区法院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在2019年末将案件执结完毕。

案件源起于2008年的一起交通肇事事故,被告人施某无证驾驶借来的摩托车将过路的行人金某某撞倒,致其受伤。金某某经抢救无效于2008年6月27日宣告死亡。经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认定,施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金某某负次要责任。汽开区法院在多次调查施某后,发现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故无法执行此案附带的民事赔偿。

但汽开区法院没有放弃对施某的追责,2019年9月11日,金某某的遗孀陈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我院执行局干警再次深入被执行人小区实地走访,向被执行人耐心的阐明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劝其换位思考陈某失去丈夫后所遭受的心理打击及生活面临的困难。最终施某同意将赔偿款50650元以现金形式支付给陈某,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年关将至,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元旦,汽开区法院始终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导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以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执行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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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北方法制报

作者 | 通讯员 王傲

内容审核 | 赵宏凯

新媒体编辑 | 牛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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