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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特大交通事故(男子驾车发生事故后持刀伤人)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苏荷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0 20:29:38

莒南特大交通事故(男子驾车发生事故后持刀伤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徐向田 刘化春 临沂报道

作为一名机动车驾驶人在驾车上路行驶时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亦应理性面对,该协商的协商,该走法律程序的就赶紧报案。可是近日在莒南,却有一位私家车主在驾车发生事故后竟然对受害人大动拳脚不说,还持械将对方车辆砸坏。

6月27日,莒南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案,抓获违法人员张某涛。张某涛,男,37岁,莒南县十字路街道人。据查,6月24日11时许,张某涛在驾驶私家车行驶至一村庄路段时,不慎与骑电动三轮车在村道上行驶的年逾花甲的武某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涛下车大声质问对方为何占道不让路,双方由此发生口角,气愤之下,张某涛抬脚猛然踹向武某,并捡起路边的一根棍将武某的电动三轮车前车盖砸毁。

因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日前,张某涛被莒南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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