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案件怎么消除,泾阳法院:开“赌气车”引发交通事故法官悉心调解化干戈】,以下3个关于【交通事故案件怎么消除,泾阳法院:开“赌气车”引发交通事故法官悉心调解化干戈】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近日,泾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开“赌气车”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满意和好评。
2021年10月21日,王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在泾阳县某路段,由于赶时间,便加速超越前方张某正驾驶的小型面包车,张某见状生气,便加速追上,后两车互相超车,不料王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张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发生碰撞,致王某受伤,两车均受损,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王某和张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事发后,两人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和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1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互不相让,但是对事故发生均无争议。为消除双方情绪,法官多次电话沟通、面对面谈话,以法明之、以情感之,并就事故发生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适用的法律条款进行释明,让其知晓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法官悉心释法明理,两人意识到开“赌气车”的危险性,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均表示愿意各自退让一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法官提醒: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行车,切莫开“赌气车”、“快车”,用别车、追逐等不安全方式驾驶车辆,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是双方追逐竞驶的,则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遇到类似情形,应保持理智,冷静处理,让他三秒又何妨,切莫为了一时赌气,酿成不可挽回的事故。
作者:卢佳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交通事故认定不属于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复议期限是几天?
吉林闻轩律师事务所李磊律师解答:
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交通事故认定不属于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吉林闻轩律师事务所李磊律师解析:
一、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三、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李磊律师简介
以专业的法律素养,为您保驾护航。
纯电动汽车火灾是指驱动能量完全由电能提供的、由电机驱动的汽车,由于发生交通事故、动力电池及自身设备故障或引燃等原因,导致车辆起火,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灾害。
一、事故特点
(一)纯电动汽车车辆结构、动力来源和驱动方式与燃油汽车不同,动力电池包电压高、能量密度大,高压线束分布广,事故突发性强,不可控性大,易引发火灾、爆炸等连锁反应。
(二)动力电池发生火灾,具有火点隐蔽难控和可燃气体喷射火等多种燃烧形态,火势蔓延迅速、火焰温度高且易发生复燃,火灾扑救技术要求高,处置持续时间长。
(三)事故潜在危险性大,燃烧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伴随触电、爆炸、中毒、灼伤和腐蚀等危险,安全防护要求高,警戒范围大,现场处置风险高。
(四)纯电动汽车类型多样,同一生产企业、相同类型车辆的车型结构、电池种类、电池安装位置、风险隐患和应对措施均可能存在不同,火灾状态下车辆情况和灾情信息难以准确辨识研判。
二、接警调度
(一)接警
1.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要问清车辆事故发生地点和事故车辆数量及灾情状态、周边环境等情况。核实有无人员被困及被困人员数量、伤势,有无明火、冒烟、响声等迹象。
2.询问知情人核实事故车辆类型、品牌型号,并调阅纯电动汽车资料库、救援信息卡及随车《救援指南》等资料,实施全程跟踪指导和安全警示。
(二)力量调集
1.优先调集大流量大吨位泡沫和水罐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等车辆,消防机器人、移动消防炮、电绝缘装具、绝缘剪断钳、漏电探测仪、万用表、红外热成像仪、测温仪、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气体探测仪以及警戒、救生、固定、支撑、破拆、起重、牵引等装备器材。
2.视情调集公安、交管、电力、城建等部门力量和起火车辆厂家技术人员,以及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到场协助处置。如起火车辆位于地下充电设施、地下车库、公路隧道、滚装船等密闭空间场所时,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调集排烟、照明、充气等车辆装备到场。
三、处置程序和措施
(一)侦察评估
1.查明起火车辆基本情况、燃烧部位和被困人员位置、数量及伤势等情况。
2.查明起火车辆对周围车辆、人员和建筑威胁及周边消防水源等情况。
3.查明起火车辆类型、品牌型号,动力电池种类、容量、位置,车辆电池模组电压、高压线束走向、通信线束走向、高压控制箱、电控系统、电机驱动系统、低压蓄电池与高压系统联锁形式等信息,对于货运车、客运车、公交车等大型纯电动车,还应了解车辆刹车系统电动气泵、方向机液压助力泵、驱动电机及冷却系统等高压电部位信息,必要时联系生产厂家或当地经销商以获得详细车辆信息。要充分评估可能触电、热失控或引发高压容器爆炸等危险。
4.根据车辆类型和型号查明车辆高压电系统断电主开关或应急开关、控制器保险丝的位置及状态,查明是否处于充电或通电状态。
5.查明起火车辆动力电池和高压电系统的受损情况,评估动力电池可能引发爆炸燃烧的危险因素及后果。
(二)安全防护
1.救援人员应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做好安全防护,穿着全套灭火防护服装。
2.靠近事故车辆时,所有人员应佩戴空气呼吸器,并根据车辆电压特性穿戴全套电绝缘装具(绝缘服、绝缘靴、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漏电探测仪进行检测,未检测前严禁接触车体、出水灭火,防止触电伤害。
(三)现场管控
1.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划分警戒范围,疏散围观人员,协调交警部门疏导附近交通。原则上,一般道路警戒距离不少于200米;高速公路警戒距离不少于500米,遇有雨、雪、雾等天气或夜间、高速公路长坡路段,警戒距离应扩大1-1.5倍,地下车库、公路隧道、滚装船等密闭空间场所,应考虑立体、狭长等综合情况,同步扩大水平警戒距离和竖向空间的警戒范围。
2.对于单辆小型纯电动乘用汽车(小轿车、出租车等)火灾,应将事故区域划分为火灾扑救区、伤员转运及人员待命区,并根据现场情况在上风方向合理选择停车位置,保持与事故车辆足够的安全距离。对于大型纯电动货运车(载重货车、牵引车等)或客运车(公交车、长途客车等)以及多车、多种动力车辆火灾事故,要根据灾情及危险范围,扩大火灾扑救区、伤员转运及人员待命区距离,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3.设置安全员对事故警戒范围进行严格封控,并对进入人员的安全防护情况进行检查。
4.使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气体探测仪对现场进行不间断检测,适时调整警戒范围。
5.使用红外热成像仪、测温仪实时监测起火车辆动力电池部位温度,适时调整警戒范围。
(四)处置措施
纯电动汽车火灾事故应区分不同车型、不同工况、不同环境,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原则上未检测车辆是否带电前不出水、未切断高压电前不破拆,经检测车体无电且断电后,方可采取冷却为主、控制燃烧措施,确保火势不扩大、不蔓延,救援人员要与起火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范触电、燃烧、爆炸、中毒、灼伤等风险。
1.对有人员被困的起火车辆,应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原则,针对不同的车辆类型和结构设计,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救人、灭火行动。
2.对火势处于初起阶段,现场满足断电条件的车辆,采取关闭车辆启动开关、关闭随车急断开关等方法切断高压电源,并将车辆钥匙装入信号屏蔽袋或放置到距离车辆10米外的区域。
3.对无法实施断电操作的车辆,且火势对被困人员和救援人员造成威胁时,应视情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喷雾水对火势进行压制。
4.根据现场环境和火势发展情况,判断是否对起火车辆实施稳固操作。处置过程中,要以45度角度靠近车辆,避开车头、车尾等车辆可能存在的行驶路径,防止车辆突然启动,造成伤害。 根据起火车辆直立、侧翻、倾覆状态,救援人员应避开动力电池包泄压面(口)。同时,要注意起火车辆轮胎变化情况,防止轮胎爆炸伤人。
5.坚持“非必要不破拆、破拆必先评估”的原则,优先利用事故车辆门窗实施疏散救生。确需破拆作业时,必须提前切断动力电池包高压电和超级电容器,并对已断电的高压部件进行验电测量,确认无电后方可实施破拆,破拆部位应避开高压部件和线束。非必要,不得切断12V或24V电源,严防动力电池冷却、管理等系统失效,造成灾情扩大,危及救援人员。
6.对车辆非动力电池组火灾,利用干粉灭火剂、大量水或泡沫强制灭火,同时对电池组进行冷却降温,防止电池组过热引发爆炸或起火。
7.对车辆动力电池组火灾,有人员被困时,应视情采用灭火毯等器材对被困人员实施保护,并视情使用喷雾水对火势进行压制,也可设置围挡,利用高倍数泡沫对人员进行保护。
8.视情使用空气呼吸器或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对被困人员实施呼吸保护。
9.对车辆动力电池组火灾,无人员被困时,动力电池组冒烟、局部燃烧的灾情,应在断电后实施冷却灭火。车辆、动力电池组完全燃烧的灾情,应利用消防机器人、移动消防炮出水持续冷却灭火,防止热失控持续传播,并与事故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0.对充电情况下发生的车辆火灾,应确定充电桩组上游配电箱位置并切断电源,再进行处置。换电式电动汽车在更换电池情况下发生火灾,应尽快将起火车辆拖离换电站工作台,视情切断换电站电源。
11.对人员集中区域发生的车辆火灾,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避免对周边人员造成伤害。
12.针对停车场、地下车库、公路隧道、滚装船等密闭空间场所发生纯电动汽车火灾,应首先疏散事故区人员,同时根据车辆类型、动力来源、储存条件和灾情形式,综合研判现场灾害等级、发展态势和安全风险,科学采用排烟降毒、分隔保护、分区作业、冷却降温、破拆清障等处置措施,视情使用挡板与高倍数泡沫配合,对起火车辆和受威胁车辆底盘以下部位进行覆盖,避免烟气析出,并加强现场排烟,防止高温烟气聚集。
13.动力电池组四周通常存在保护性构件,难以直接喷射到着火点时,应采用大量水充分冷却动力电池组外部,防止火势蔓延至相邻电池单元。确认无人员被困且动力电池起火的,可根据现场情况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视情采取“浸没式”手段对动力电池和车体进行冷却降温。
(五)清理移交
1.灾害事故处置结束后,应全面、细致检查清理现场,并向车主和有关部门移交,并告知车辆有触电、复燃、爆炸的风险。
2.提醒车主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受损动力电池,根据电动汽车转运要求进行转移(不能直接进行拖挂),防止事故车辆在转运及后期静置过程中起火。
3.撤离现场时应当清点人员,整理器材装备。归队后,迅速检查保养器材、补充易消耗品,恢复战备状态,并向指挥中心报告。
(六)注意事项
1.未查清纯电动汽车品牌类别、动力电池种类和安装位置等车辆信息前,不得抵近侦察或灭火、不得破拆。
2.小型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包电压通常为300~350V,个别品牌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包电压高达800V,大型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包电压为400~600V。处置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个人安全防护措施,严防触电、爆炸、中毒和电池电解液喷溅灼伤等伤害。
3.发现起火车辆温度急剧变化或释放大量烟气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4.未切断高压电时,严禁破拆动力电池保护罩或车辆其他结构,防止动力电池和高压线束与外界隔绝失效、造成人员触电或动力电池组短路爆炸。
5.锂离子动力电池包一旦完全热失控,具备持续放热特性,明火扑灭后,应继续出水对电池组进行持续冷却,并使用红外热成像仪、测温仪进行监测,直至电池温度降至正常环境温度,且经评估无复燃、爆炸等风险。
6.货运车、客运车、公交车驱动电机及冷却系统、动力电池及冷却系统、刹车系统电动气泵、方向机液压助力泵等具有高压电击风险的部位发生火灾时,在未确认高压电切断情况下,严禁出水冷却、泡沫覆盖灭火。其他部位发生火灾时,可视情出水冷却、泡沫覆盖,但必须避开上述部位,防止触电伤害。
7.纯电动汽车火灾扑救冷却用水量大,应充分利用现场消防水源,并调集供水力量到场保障,确保现场供水充足、不间断。
8.针对多类型汽车、混合型火灾事故,应根据车辆类型、装载物品、危险部位、受损状况、灾情发展等情况,综合评估研判,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
纯电动汽车交通事故是指驱动能量完全由电能提供的、由电机驱动的汽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的车辆相撞、倾翻、坠落等,车辆未冒烟、未起火,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一、事故特点
(一)纯电动汽车车辆结构、动力来源和驱动方式与燃油汽车不同,动力电池包电压高、能量密度大,高压线束分布广,致灾因素多,事故突发性强,不可控性大,易引发连锁反应。
(二)纯电动汽车类型多样,动力电池种类、安装位置差异大,受事故车辆数量、发生地点、携行货物等因素影响,事故处置难度大。
(三)事故潜在危险性大,电池、充电、转向、刹车等系统和设备线束均带有高压电,电解液泄漏易造成灼伤、火灾和爆炸,现场处置风险高。
(四)各类风险叠加,交通事故涉及其他车辆,除动力电池高压危险外,其他车辆还存在燃料、电解液和高压储气瓶泄漏等风险,易引发火灾、爆炸,造成新的车辆事故。
二、接警调度
(一)接警
1.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要问清车辆事故发生地点和事故车辆数量及灾情状态、周边环境等情况。核实有无人员被困及被困人员数量、伤势,有无冒烟、响声等迹象。
2.询问知情人核实事故车辆类型、品牌型号,并调阅纯电动汽车资料库、救援信息卡及随车《救援指南》等资料,实施全程跟踪指导和安全警示。
(二)力量调集
1.优先调集大流量大吨位泡沫和水罐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等车辆,消防机器人、移动消防炮、电绝缘装具、绝缘剪断钳、漏电探测仪、万用表、红外热成像仪、测温仪、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气体探测仪以及警戒、救生、固定、支撑、破拆、起重、牵引等装备器材。
2.视情调集公安、交管、电力、城建等部门力量和事故车辆厂家技术人员,以及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到场协助处置。如事故车辆位于地下车库、公路隧道等密闭空间场所时,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调集排烟、照明、充气等车辆装备到场。
三、处置程序和措施
(一)侦察评估
1.查明事故车辆、现场及周边区域,被困人员位置、数量及伤势等情况。
2.查明事故车辆类型、品牌型号,动力电池种类、容量、位置,车辆电池模组电压、高压线束走向、通信线束走向、高压控制箱、电控系统、电机驱动系统、低压蓄电池与高压系统联锁形式等信息,货运车、客运车、公交车等大型纯电动车还应了解车辆刹车系统电动气泵、方向机液压助力泵、驱动电机及冷却系统等高压电部位信息,必要时联系生产厂家或当地经销商以获得详细车辆信息。要充分评估可能触电、热失控或引发高压容器爆炸等危险。
3.根据车辆类型和型号查明车辆高压电系统断电主开关或应急开关的位置及状态,是否处于通电状态。
4.多车相撞事故,应分别评估事故车辆与其他车型燃料、动力形式共存风险和单车风险。
5.评估事故车辆是否存在漏电、电解液喷溅或热失控、爆炸燃烧的可能性,查明现场及周边消防水源情况,做好灭火准备。
6.若车辆涉水,需查明水体是否带电后,才能采取牵引起吊措施,并明确车辆停放的安全区域。
(二)安全防护
1.救援人员应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做好安全防护,穿着全套灭火防护服装。
2.靠近事故车辆时,所有人员应佩戴空气呼吸器,并根据车辆电压特性穿戴好全套绝缘装具(绝缘服、绝缘靴、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并使用漏电探测仪进行检测,未检测前严禁接触车体、出水作业。在救援作业前,需对已断电的高压部件进行验电测量。
(三)现场管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划分警戒范围,疏散围观人员,协调交警部门疏导附近交通。原则上,一般道路警戒距离不少于200米;高速公路警戒距离不少于500米,遇有雨、雪、雾等天气或夜间、高速公路长坡路段,警戒距离应扩大1-1.5倍。地下车库、公路隧道、滚装船码头等密闭空间场所,应综合考虑立体、狭长等情况,同步扩大水平警戒距离和竖向空间的警戒范围。
对于纯电动汽车交通事故应将事故区域划分为作业区和工作区,并根据现场情况合理选择停车位置,保持与事故车辆足够的安全距离。对于单辆小型纯电动汽车(小轿车、出租车等)交通事故应将事故区域划分为作业区和工作区,并根据现场情况合理选择停车位置,保持与事故车辆足够的安全距离。对于大型纯电动货运车(载重货车、牵引车等)或客运车(公交车、长途客车等)以及多车交通事故要根据灾情及危险范围,扩大作业区、工作区距离,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1)作业区只允许救援人员进入救助被困人员,现场被困人员急需紧急医疗救护时,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允许医疗救护人员进入现场,并保持此区域干净,便于救援行动展开。
(2)工作区允许参与救援工作的人员进入,包括准备液压工具动力装置、提供应急照明以及持水枪保护的人员,并明确器材摆放、碎片堆放区域。
(3)根据动力电池受损情况,全程使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漏电探测仪、红外热成像仪、测温仪等仪器对现场环境、动力电池部位温度进行不间断检测,适时调整警戒范围,严防热失控风险。
(四)稳固及断电
1.根据事故车辆状态、位置等情况,以45度角度靠近车辆,避开车头、车尾等车辆可能存在的行驶路径,合理采取短足、长足等稳固技术,运用支撑杆等器材装备,对车体实施有效稳固,创建安全作业条件,有效防止车辆移动。同时,做好灭火救援准备。
2.电路系统处理
针对不同的车辆类型和结构设计,按照优先等级采取关闭车辆启动开关、关闭随车急断开关、断开维修开关、切断电池保险等方法,切断高压电源。
(1)关闭车辆启动开关:关闭车辆启动开关,将车辆钥匙装入信号屏蔽袋或放置到距离事故车辆10米以外。
(2)关闭随车急断开关:公交车、客运车发生事故,手动关闭位于驾驶台一侧的随车高压电急断开关(按钮),切断高压电源与用电设备关联。
(3)断开维修开关:紧急情况下可拔出高压电池箱的维修开关,实施断电保护,并测量高压部件电压。
(4)切断电池保险:通过断开电池模组(包)之间及电池模组内电芯的串并联保护装置,切断电池包或电芯串并联电路。
(5)实施车辆接地保护,防止作业过程中人员触电伤害。
(6)断开维修开关和切断电池保险两种方法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操作要求,必须由车辆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维保技术人员实施。
(五)生命支持
根据被困人员受困状态、受伤部位等情况,会同医疗救护人员采取相应救治措施,维护生命体征,并及时消除触电、漏电、爆炸等风险。使用挡板与高倍数泡沫配合,对底盘以下部位进行覆盖,避免有毒烟气析出和电解液喷溅或预先设置水枪(炮)阵地并调节至开花射流,做好有毒烟气驱散准备。时间紧迫可使用灭火毯从电池箱外部实施覆盖,保证被困人员和救援人员免受电池电解液喷溅伤害。
(六)创建通道
1.优先考虑利用事故车辆自身的应急逃生部位和设备,坚持“非必要不破拆、破拆必先评估”的原则,优先利用门窗、应急门、应急窗实施人员疏散救助。针对有人员被困、无法正常逃生时,要破拆门窗玻璃实施救生。如确需破拆车体固定立柱、蒙皮等部位实施救人时,必须在切断高压电后方可实施,防止造成人员触电或动力电池组短路爆炸。
(1)针对公交车、客运车,从内部无法开门时视情从车辆外侧手动开启车门一侧的应急开关、泄放气压,打开逃生通道。
(2)紧急情况下也可从车辆内部、外部手动打开位于车辆中部的应急门进行逃生。
(3)车门无法打开时,应利用车辆的安全顶窗、安全侧窗、安全后窗和封闭车窗,采取手动推拉或安全锤、自动破玻器等设备破拆指定部位,人员大量被困可考虑破拆车辆中部立柱加快救援速度,其他部位不得任意破拆。
2.根据车辆结构明确破拆位置,避开动力电池包、高压线束、通信线束、高压控制箱、供气线路等,创建救援通道。使用高倍数泡沫对车辆底盘以下部位及破拆部位进行覆盖保护。
(七)转运伤员
1.根据伤员伤情位置,选用不同工具和搬运方法。
2.如伤员头、背部损伤或出现大小腿、手臂、骨盆骨折的伤员,不得采用坐姿搬运。
3.如果被困人员颈椎或腰椎受伤,应先固定受伤部位后才能搬运。
(八)现场移交
1.灾害事故处置结束后,应全面、细致检查清理现场,并向车主和有关部门移交现场。
2.提醒车主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受损电池,根据电动汽车转运要求进行转移(不能直接进行拖挂),防止事故车辆在转运及后期过程中发生事故。
3.撤离现场时应当清点人员,整理器材装备。归队后,迅速检查保养器材、补充易消耗品,恢复战备状态,并向指挥中心报告。
(九)注意事项
1.未查清纯电动汽车品牌类别、动力电池种类和安装位置等车辆信息前,不得盲目破拆。
2.多车发生相撞,应根据车型、灾情危险性和被困人员数量决定优先处置顺序,先消除火灾、爆炸等风险,控制灾情后再进行处置。
3.根据事故车辆直立、侧翻、倾覆等状态,在部署阵地时注意避开动力电池包上泄压面(口)。
4.视情使用空气呼吸器或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对被困人员实施呼吸保护;若现场通风条件差,可采取机械排烟或人工送风等方式驱散现场有毒气体。
5.部分电动客车、货车动力电池包、驱动电机及控制器冷却系统、方向机液压助力泵等部位,均是高压部位,情况不明时不能出水、破拆。
6.未切断高压电时,严禁破拆动力电池保护罩或车辆的其他结构,防止动力电池和高压线束与外界隔绝失效,造成人员触电。雨天应对破拆部位进行遮挡。
7.安全员应对动力电池进行全程观察,并利用红外热成像仪、测温仪等器材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告知现场救援人员,及时采取避险措施,防止突发险情威胁被困人员和救援人员安全。
一、纯电动汽车定义
纯电动汽车是指驱动能量完全由电能提供的、由电机驱动的汽车,其英文缩写是EV ( Electric Vehicle) 。由于纯电动汽车的主要驱动能源是动力电池,因此也有缩写成 BEV的(Battery Electric Vehicle )。
纯电动汽车动力示意图
二、纯电动汽车外观特征和类型识别
(一)纯电动汽车通常在车身,尤其是车尾部后备箱盖上有“EV”字样。
纯电动汽车标识
(二)根据号牌识别,字母“D”“A”“B”“C”“E”代表纯电动汽车,字母“F”“G”“H”“J”“K”代表非纯电动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等)。小型汽车号牌中代表车辆类型的字母(如“D”或“F”)位于号牌序号的第一位,大型汽车号牌中代表车辆类型的字母(如“D”或“F”)位于号牌序号的最后一位。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底色采用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底色采用黄绿双拼色。
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
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
特别说明:由于国家尚无新能源车辆的外观标识强制要求,许多纯电动汽车没有“EV”字样标识,也无绿色新能源车辆号牌,处置过程中应仔细核对车型后方能采取针对性救援措施。
三、汽车动力电池系统
(一)汽车动力电池系统
基本上由电池模组、电池管理系统、热管理系统、电气及机械系统组成。
CTP动力电池系统
(二)电池热管理系统
用来确保电池系统工作在适宜温度范围内的一套管理系统,主要由电池箱、传热介质、监测设备等部件构成。目前常规的冷却方式有四种:自然冷却、强制风冷、液冷、直冷四种。
电池热管理系统
四、纯电动汽车的结构
纯电动汽车与传统汽车相比,除有着相同的车身、车载电器系统,以及一些基本的液压制动、转向部件外,还有很多独有的结构部件,主要包括动力电池系统、电驱动系统、集成式电源、空调压缩机、空调PTC、水加热器、快充插座等高压部件组成,高压部件之间通过高压线缆连接起来,线缆为橙色。部分电动汽车的车载电池管理系统布线会穿过车体框架结构。
纯电动轿车结构示意图
纯电动轿车架构示意图
纯电动轿车高压部件安装位置示意图
纯电动客车电池组安装布置示意图
纯电动客车高压部件安装位置示意图
五、纯电动汽车事故原因和危害
(一)热失控。指单位时间内电池所产生(接受)的热量、超过其有效散热能力,导致快速且不受控制释放热能的情形,将导致连锁反应,加热邻近电池,随着连锁反应不断蓄积热量与提升温度,最后可能会导致电池起火或爆炸,相关成因如下:
1.物理破坏。指电池因跌落、压碎或刺穿,受到变形损害,导致内短路而引发热失控。
2.外部加热。当电池暴露于外部热源、提升电池温度至160℃以上时,正负极隔离膜将失效收缩导致正负极短路引发热失控。
3.电器异常。当电池系统遭到滥用,如电池管理系统异常造成过度充电、充电过快、电压过高或放电过快时,可能会使电池温度上升或系统连接器过温,导致内短路引发热失控。
4.环境灾害。包括动物对电线的损坏、极端高温或洪水,均可能导致正负极内(外)部短路引发热失控。
(二)电能滞留(触电)。发生火灾后相关电池仍然存在电能,且常因相关电极端子烧损、难以顺利释放电力,进而对救援或检修人员造成危险;滞留的电能也可能持续蓄热,于数小时甚至数天后短路复燃。
(三)产生毒性、腐蚀性及易燃气体(呼吸道与皮肤危害)。多数电池在经历热失控燃烧后会产生一氧化碳(CO)、氰化氢(HCN)、氢氟酸(HF)等具毒性、腐蚀性及易燃性的气体,其于(半)密闭空间达到爆炸下限之前如未被点燃,则可能导致在电动汽车能量存储系统空间或容器内形成爆炸性环境;另事故处置所产生的废水具毒性(氢氰酸)。
(四)液体泄漏(呼吸道与皮肤危害)。电池内部可能有具腐蚀性的电解液,如铅酸电池的硫酸、镍氢电池的氢氧化钾,锂离子电池的乙醚、碳酸乙烯酯等,其与空气中的水蒸气反应、将产生有害的酸性有机气体。
(五)深层火灾。电动汽车能量存储系统通常由安装在较大机(货)柜或电动车内的保护金属或塑料外壳中的电池组成。虽然保护外壳可有助防止系统损坏,但也阻止了消防用水灭火效果,除了减缓处置效率外,也代表需要更大量的水才能有效地抑制电动汽车能量存储系统火灾所产生的热量。
(六)电池浸水(触电)。一般市售电动车浸水可能不会增加感电风险。部分电动公交车电路控制系统和能量存储系统在淹水情况下,仍有漏电触电风险。
(七)安全气囊。通常大部分电动汽车断电或安全气囊作动后,就不会有再动作的顾虑,但为提升人员安全仍应避免对安全气囊安全带预紧系统、气压推顶杆进行破坏,避免非预期动作造成伤害。
来源|应急救援战训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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