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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么取消备案车辆,最新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交通常识 时间:2022-11-22 23:03:08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怎么取消备案车辆,最新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以下3个关于【交通事故怎么取消备案车辆,最新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 商务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 车辆解押如何办理?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 重磅!福州公布城区电动自行车新规
  • 商务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人民网北京5月31日电 (记者赵竹青)5月31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正式对外发布,提出通过放宽汽车限购、减征车辆购置税等措施,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表示,将通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措施,稳住增量、盘活存量,全面推动汽车消费复苏回升。

    上述通知提出,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鼓励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加快出台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的政策文件。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支持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地区开展平行进口业务,完善平行进口汽车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研究今年内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

    盛秋平表示,汽车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汽车消费社零占比高,增长空间大,带动效应强,是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关键领域。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3.07亿辆,超越美国居全球首位,汽车销售额占社零总额比重达到10%。今年以来,受疫情多点散发、芯片短缺等因素影响,汽车消费增长承压,特别是4月份汽车供给和需求出现大幅下滑,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零售额同比下降31.6%,拉低当月社零总额同比增速2.7个百分点。稳定增加汽车消费,对推动消费复苏回升、带动汽车全产业链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近期,各地积极落实国家稳定增加汽车消费的部署,部分汽车限购地区如上海、深圳等城市增加了号牌指标数量,吉林、重庆等地出台了新车购置补贴、汽车以旧换新、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便利皮卡车进城等举措。”盛秋平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细化落实举措,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确保有关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促进汽车市场持续稳定发展。

    接下来,商务部将重点聚焦两方面工作:一是稳住增量,增加新车消费;二是盘活存量,扩大二手车流通。在新车消费方面,指导汽车流通企业用好阶段性减征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扩大新车销售规模。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支持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地区开展平行进口业务,完善平行进口汽车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在二手车流通方面,加快取消对二手车交易的不合理限制,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动进一步取消限迁政策,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便利企业开展二手车业务,促进二手车商品化、规模化流通,盘活汽车市场存量。

    “我相信,随着各项相关措施落地见效,汽车消费将持续回稳复苏,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发挥积极作用。”盛秋平说。

    来源: 人民网 原创稿

    交通事故怎么取消备案车辆,最新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车辆解押如何办理?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哈喽,大家好

    今天车管君给大家汇总了一下

    近期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

    看看有你需要的嘛

    01

    蓝牌小车新车挂牌怎么办?

    车主身份证明(个人的为身份证,单位的为营业执照、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非济南的需居住证)、购车发票、合格证、交强险购置税凭证(实现联网核查的可不提供纸质证明),开车前往车管所办理。自2022年5月1日起,属于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免予提交居住证。

    02

    到期换证怎么办?

    驾驶人可到联网的医疗机构查体后,通过交管“12123”APP办理换证即可。

    03

    车辆过户怎么办理?

    行政辖区内办理车辆过户,1、汽车:可携带车辆手续、买方身份证明、开车直接到机动车服务站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后办理过户;2、摩托车:可持二手车交易发票及车辆手续、买方身份证明骑车到辖区车管分所办理过户。

    04

    车辆解除抵押需携带什么手续?

    根据公安部第164号令 第三十三条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对于公安部、银保监会统一信息备案的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05

    车辆转入/转出怎么办理?

    1、针对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摩托车申请转籍(换车主或不换车主)的个人车主,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转入地车管所预受理后,由转出地车管所生成、制作、传递电子影像化档案,期间受互联网与内网的数据交互限制,时间不固定,建议车主朋友可2-3个工作日后与转入地或者转出地车管所联系办理车辆业务。我们济南市车管所作为转入地或者转出地都会第一时间及时受理。

    2、如果中途退办,可联系转出地车管所申请电子转籍退办。

    06

    怎么补换牌证、检验标志?

    车主为个人,可直接由车主通过交管12123APP在现实申请补换;车主为单位的,前往窗口办理。

    07

    违法怎么查询与处理?

    驾驶人本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备案车辆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上处理。

    好了

    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了

    如果你还有其他车驾管方面的问题

    欢迎给我们留言

    明天见啦



    END




    来源:济南车管

    重磅!福州公布城区电动自行车新规

    福州五城区电动自行车

    附加红、绿标识动态管理

    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可处警告或五十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

    原则上不在城区二环路以内布局

    ……

    最新消息!

    事关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

    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发布

    福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82号

    《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经2022年7月28日市十六届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吴贤德

    2022年8月2日

    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

    号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增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五城区电动自行车黄色号牌及其附加标识的使用管理。

    本办法所称五城区是指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

    第三条公安交管、大数据管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城乡建设、商务、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健全共治机制,倡导电动自行车文明出行。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实行教育引导式动态管理。依据五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违法情况,附加使用绿色和红色两种颜色标识。绿色标识、红色标识免费更换。

    绿色标识,适用于一年以上无交通安全违法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

    红色标识,适用于一个季度内累计两起及以上交通安全违法或者一年内累计三起及以上交通安全违法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标识:

    (一)绿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使用中存在交通安全违法的;

    (二)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使用满一年以上未存在交通安全违法的。

    第六条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使用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号牌延期:

    (一)所有人户籍迁出福州超过六个月的;

    (二)所有人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超过六个月的;

    (三)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违反限行规定,经警告一次后再次违反规定的;

    (四)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违法数量年度累计两起及以上的。

    第七条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及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附加红色标识。

    第八条绿色、红色标识使用规则和更新车辆、限制通行等奖惩管理具体规定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第十条从事外卖寄递服务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悬挂服务行业号段黄色号牌。

    第十一条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电子行驶证与纸质行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电动自行车应当于指定地点有序停放。未设停放点的,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阻挡盲道和影响行人通行。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合理规划,建设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实行人非分离,保障行人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通行。

    第十四条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电动自行车销售、充电销售、维修网点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影响公共安全的经营场所不得设置在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内的商业楼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科学设置、合理布局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原则上不在城区二环路以内布局。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停放,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搬离至指定地点停放,并依法处罚。

    第十八条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存在未悬挂或者未按规定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电动自行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逾期不附加红色标识等情形,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一起来看政策解读↓

    该办法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近年来,我市城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总体情况向好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通行需求突出,违法成本较低,再加上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约束能力不足,遵法守规自觉性不够,闯红灯、逆行行驶、违法载人载物、加装改装、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仍然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因此,《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以政府规章立法的形式将电动自行车号牌上附加标识实行教育引导式动态管理、佩戴安全头盔和规范停放等要求固定下来,形成“红标严查、绿标无感、黄色关注”的良性治理机制。《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可以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教育警示功能,积极营造“奖优惩劣”的良好社会氛围,督促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实行教育引导式动态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为充分发挥电动自行车号牌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实行教育引导式动态管理,即依据五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违法情况,附加使用绿色和红色两种颜色标识。其中,绿色标识适用于一年以上无交通安全违法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红色标识适用于一个季度内累计两起及以上交通安全违法或者一年内累计三起及以上交通安全违法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通过附加绿色、红色标识,形成“红标严查、绿标无感、黄色关注”的良性治理机制。绿色、红色标识使用规则和更新车辆、限制通行等奖惩管理具体规定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号牌延期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为严格贯彻落实五城区电动自行车总量控制原则,结合黄色号牌申领条件和附加标识管理制度,《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了四种不予办理黄色号牌延期的情形:

    (一)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户籍迁出福州超过六个月;

    (二)所有人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超过六个月;

    (三)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违反限行规定,经警告一次后再次违反规定;

    (四)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数量年度累计两起及以上的。

    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有哪些新的规定要求?

    据统计,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因颅脑损伤致死,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有效预防和大大降低交通事故死伤风险,对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为此,《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明确将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纳入立法调整范围,即在第九条规定“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同时衔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关于非机动车的处罚幅度,在第十五条设定了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的法律责任。

    不按规定附加使用红色标识将会承担什么后果?

    《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及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附加红色标识。因此,对符合红色标识适用情形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负有必须附加使用红色标识的法定义务。对符合附加使用红色标识但不按要求及时办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另外,对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违反限行规定,经警告一次后再次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号牌延期。

    电动自行车使用中还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根据《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规定,电动自行车使用中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方面:一是从事外卖寄递服务的电动自行车应当使用悬挂服务行业号段的黄色号牌,即未取得或者未悬挂服务行业号段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不得从事外卖寄递服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二是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指定地点有序停放。未设停放点的,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阻挡盲道和影响行人通行。对违法乱停放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搬离至指定地点停放,并依法处罚。三是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行驶证包括电子行驶证,电子行驶证与纸质行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该办法的适用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根据《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该办法适用于五城区电动自行车黄色号牌及其附加标识的使用管理。五城区具体是指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

    该办法什么时候开始生效实施?

    《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已经2022年7月28日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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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福州市人民政府微信

    来源: 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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