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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手机上怎么撤案,辽源事故大队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交通常识 时间:2022-11-22 1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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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源交警添了一件处理事故神器
  • 最高检介入,司法向网络诽谤亮剑
  • “我想撤销之前的报警!”“不,你不要撤”
  • 辽源交警添了一件处理事故神器

    国庆、中秋“双节”期间,辽源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民警积极应用吉林交警APP移动网络平台,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不仅有效解决了因交通事故而造成路面拥堵等问题,更让发生事故的驾驶员不堵心!

    10月1日15时50分,在龙山大街腰岭路口两辆出租车发生刮碰,正在附近路面执勤的交警立即通过手机上的吉林交警APP采集事故现场图片及驾驶员和车辆信息,上传保存证据,现场定责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给保险公司,启动理赔程序。两位出租车驾驶员原以为需要3~5天才能处理完的交通事故,用时不到10分钟就完成了。

    10月5日14时30分,在西宁大路华夏山水名居路口两辆外地车相撞,车辆损失较为严重,让驾驶员王某和邓某几天来与亲人团聚的喜悦心情降至冰点!但让两位司机没有想到的是,执勤交警利用吉林交警APP迅速就将他们认为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保证他们能够按时返程。

    据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裴志刚副大队长介绍,“双节”期间龙山大队共接警39起,其中私家车8件次、出租车15件次、涉外车辆16件次。民警应用吉林交警APP客户端处理17起,现场调解撤案22起,未发生一起扣留车辆和诉讼起诉案件,保证了辖区路面畅通,秩序良好。

    交通事故手机上怎么撤案,辽源事故大队

    最高检介入,司法向网络诽谤亮剑

    最高检介入,司法向网络诽谤亮剑

    “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回顾

    □ 本报记者 陈东升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刘 亚 吴攸

    “人生被改写需要多久?也许要漫漫数十载,也许只是短短一瞬间。9秒,这是我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害人谷小雨的亲身经历……”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孔凡宇向《法治日报》记者讲述了检察机关向网络诽谤亮剑保护公民人格权的一起案例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因为一段9秒的偷拍视频和捏造的聊天记录,谷小雨从一个未婚的普通上班族女孩突然变成网络里与快递员出轨的“小富婆”。不明真相的网友留下了大量不堪入目的评论,接着“战火”蔓延到线下,谷小雨被公司劝退、处于抑郁状态、找工作被拒……

    2021年4月30日,“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一案旋涡中心的谷小雨,终于等到了一个正义的结果:二名被告人郎文凯、何同涛因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判决至今近一年,谷小雨目前的生活已重回平静,她告诉记者:“遭遇这种无妄之灾,确实是一种不幸,然而,在这条维权之路上我又何其幸运,有那么多支持我的网友、媒体,有秉公执法的政法机关。今天的结果并不是我个人维权的胜利,而是千千万万反对网络暴力的你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谣言黑洞引发至暗时刻

    热爱网购的谷小雨几乎每天都要收快递。2020年7月7日,她下午5点半准点下班,把车停到小区门口,像往常一样在小区快递驿站排队取快递。

    但让谷小雨怎么也想不到的是,这一幕被别有用心之人拍摄下来,变成了一段9秒钟的视频。

    “寂寞少妇出轨快递小哥”——在7日至16日9天时间里,始作俑者郎文凯和何同涛陆续在微信群里上传捏造的聊天记录截图39张,并附有视频和图片,引发大量低俗、淫秽评论。

    “故事”从拍摄的谷小雨取快递视频引入,在截图中,谷小雨是一位昵称为“ELIAUK”的女业主,是独自在家带孩子的“小富婆”,是与快递小哥打情骂俏、两次主动勾引对方偷情的“风骚少妇”。

    8月5日,上述聊天记录被他人合并转发,并相继扩散到110余个微信群(群成员约2.6万)、7个微信公众号(阅读数2万余次)和其他网络平台。

    8月7日,距离被偷拍整整一个月后,谷小雨才从闺蜜手机上第一次看到了网上传播的那些东西,以及各种不堪入目的评论。

    谷小雨选择了报警。8月7日当天,谷小雨就郎某、何某涉嫌诽谤向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报案。派出所介入调查之后,询问她是否需要调解,谷小雨当场表示不接受调解,要求依法处理。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20年8月13日发布警情通报称,网上流传的视频是郎文凯趁谷小雨在小区快递站点取快递时通过手机摄录。出于博人眼球的目的,他与朋友何同涛通过分饰“快递小哥”与“女业主”身份,捏造了暧昧微信聊天内容,并将摄录的视频和聊天截图发至微信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相应法律规定,郎文凯和何同涛因诽谤他人被处行政拘留9日。

    但对谷小雨来说,谣言造成的影响,并没有随着问题的澄清而结束。“不要脸”“坏女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大量的谩骂和恶评不断击打着谷小雨的内心。在事发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谷小雨害怕出门,害怕被人认出来,害怕别人小声议论的动作,总觉得周围的人都在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

    为了避免这些状况,谷小雨只能尽量减少外出,然后不停地删除手机里的联系人。

    那段时间里,谷小雨基本每天凌晨两三点才能入睡,但是往往凌晨四五点就醒了。咖啡一杯接着一杯喝,除此之外,她对所有食物都失去了兴趣。她很多次情绪失控,一哭就停不下来,还会全身颤抖。

    除了精神上的打击,造谣事件对谷小雨生活上的影响也是实实在在的。因为网上的舆论影响,谷小雨无法正常工作,长时间请假后,公司经理也委婉劝退,谷小雨知道自己的精神状态已经没办法让她在短时间内重返岗位,于是很快就去公司办了离职。

    “事情发生后,我的生活都是紊乱的,经常整夜失眠,这严重影响了身体健康。我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活了28年,但是一夜之间成了笑话,所有成绩瞬间清零。”谷小雨回忆说。

    检察机关介入引导侦查

    谷小雨原本觉得,郎文凯、何同涛的过错也不至于要坐牢,打算只让他们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就行了。

    2020年8月30日,谷小雨发布微博说,决定放弃作为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的权利,但要求郎文凯和何同涛发布具有诚意且画质合格的道歉视频内容,并赔偿损失。

    但事情显然没有这么容易完结,在郎文凯、何同涛二人看来,谷小雨的要求未免有些无理取闹了。郎文凯、何同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已在8月底录制视频道歉,也接受赔偿要求,但认为谷小雨提出的金额不合理。

    谷小雨则坚持认为,这件事造成的损失已远远超过她提出的赔偿金额。更令她不能接受的是对方的态度。她说,郎文凯觉得“自己只是开了个玩笑”,而且从未当面说一句对不起。

    双方各执己见,和解的路被封死了。

    谷小雨最终选择了刑事自诉。她首先开始在网上寻找证据,用了一周左右的时间把针对自己的谣言做了整理,并且通过公证做了证据固定。然后在当年10月,正式委托律师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及证据材料,要求以诽谤罪追究郎文凯和何同涛的刑事责任。

    “我提起自诉后到法院立案之前,每一天都很忐忑。因为我的案件很有可能不会被受理,包括立案之后,可能法院还会要求我补交证据,强烈的不确定感每天围绕着我。”谷小雨说。

    余杭区检察院用行动给不安的谷小雨打了一剂强心针:2020年12月22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余杭区检察院向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经研究,本院认为该案应以公诉案件立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建议你局对郎文凯、何同涛涉嫌诽谤案予以立案侦查,并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300余字的建议书如同一纸宣言书,在严峻的网络暴力环境中撕开了一道口子,宣示着:是时候该给极端的网络诽谤案立下“规矩”了。

    承办该案的余杭区检察院检察官丁灵敏、孔凡宇告诉记者,在最高检的关心和支持下,余杭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向法院和公安机关充分了解案情,认真研究了谷小雨案是否符合公诉的情形,并把相关情况上报到最高检。

    检察建议书发出的3天后,2020年12月25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根据检察建议,对郎文凯、何同涛涉嫌诽谤案立案侦查。随后,谷小雨主动到法院撤案,自诉转为公诉程序。

    谷小雨向警方提交了约200个前期整理的证据,警方对每一个都进一步做了更为详尽的证据工作。办案人员一方面根据这些证据线索,找到相应证人做笔录,然后把相应的视频、截图做成符合条件的电子证据;另一方面从这些线索当中排查出新的证据,比如微信群、公众号和其他一些传播的途径,然后找到相关的证人从刑事诉讼的工作角度进行固定。值得一提的是,办案人员通过与技术部门协作,对两名嫌疑人的手机重新进行了勘查。

    整个取证过程持续了将近一个月,最后形成案卷17卷、光盘多张,每个证据全都录屏,每一个证人都有同步录音录像。

    所有证据补充侦查完毕之后,公安机关于2021年1月19日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之后于次日立案受理。

    一纸判决案件尘埃落定

    2021年2月26日,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正式向杭州市余杭区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4月30日,余杭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郎文凯、何同涛诽谤一案。

    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郎文凯、何同涛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郎文凯、何同涛出于寻求刺激、博取关注等目的,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该信息被大量阅读、转发,严重侵害了被害人谷小雨的人格权,影响其正常工作生活,使其遭受一定经济损失,社会评价也受到一定贬损,属于捏造事实通过信息网络诽谤他人且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诽谤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余杭法院副院长同时也是该案承办法官夏敏诙告诉记者,两名被告人的行为,首先严重侵害了谷小雨的人格权,影响其正常工作生活,使其遭受一定经济损失,社会评价也受到一定贬损,属于捏造事实通过信息网络诽谤他人且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诽谤罪;同时,二人对象选择的随机性,造成不特定公众恐慌和社会安全感、秩序感下降,而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所收集的证据看,诽谤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流传,引发大量淫秽、低俗评论,虽经公安机关辟谣,仍对网络公共秩序造成很大冲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除外情形。

    考虑到二被告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能主动赔偿损失、真诚悔罪,积极修复法律关系,且系初犯,无前科劣迹,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等具体情况,法院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及辩护人提出适用缓刑的意见,予以采纳。

    法院当庭宣判,分别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郎文凯、何同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对于“判一缓二”的这个量刑结果,代理律师和谷小雨均表示认可。“从案件发生到现在已经过去10个月时间了,今天终于等来了最终的结果,现在我只想好好地深呼一口气,一切终于真正意义上地过去了。”谷小雨当时说。

    近日,该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提名案件”。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 法治日报

    “我想撤销之前的报警!”“不,你不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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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人误会成了骗子,说实话,挺扎心的。你也知道被别人误会,被冤枉的滋味。”

    “小瑜瑜、小瑜瑜……”

    这是常州市武进警方最近侦破的一起网络诈骗案中所截取的骗子找受害人退钱时的部分QQ聊天记录。骗子找受害人退钱?对,你没看错,也正是因为这一让人哭笑不得的操作,武进警方成功端掉了一个网络诈骗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扣押涉案嫌疑资金近20万元。

    受害人请求撤销之前报警

    网上被骗了钱,骗子还会主动上门找受害人退钱?难道是骗子已经悔悟?据民警介绍,受害当事人在骗子的“要求”下,两次来到派出所询问“撤案”事宜。

    据介绍,小瑜开了一家网店,为了扩大业务,9月3日,她通过手机网上搜索“微信引流”的信息。很快,一家打着“专业提供客源引流推广服务”广告的四川某科技公司引起了她的注意,网站工作人员“欣欣老师”的专业讲解、热情服务很让人信任。几天时间里,对方以购买服务套餐、提高点击量、网站域名费、防封号费、服务器租赁费等各式名目,让小瑜转账支付了19488元。可在接下来的十多天时间里,小瑜的网店没有任何起色,原本热情的“老师”也变得异常冷落。在无法让对方退钱的情况下,10月7日,小瑜到辖区雪堰派出所报警。常州市反诈骗中心接到派出所情况通报后,立即启动紧急止付机制,循线追踪查控涉案资金,成功冻结了涉案的支付宝、微信号及相关银行账号。

    然而10月13日,小瑜来到武进公安分局雪堰派出所,却是咨询民警能否为自己之前报的警“撤案”。

    “稳住他们才能要回钱啊”

    被骗受害人的“撤案”诉求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原来,就在前几天,涉案的“专业老师”以其他微信号联系上小瑜,主动提出退款并请求她来撤销案件。“要撤案可以,得让他把你的钱先退了。”民警引导小瑜回去“稳住”骗子。

    这期间,武进警方也加大了案件的侦破力度,民警侦查发现,所有涉案资金流向最终都汇集到河南籍的张某和马某鹏两个账户上,结合小瑜与对方的聊天信息,民警初步判断,账户所有人即为诈骗嫌疑人。

    根据小瑜反馈信息,骗子为“解冻账户”已分多次向其退还钱款19000元。

    16岁少年竟是主犯

    11月10日,武进警方组织20余名警力前往河南鹤壁,在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先后组织两次抓捕行动,成功将马某、马某鹏、张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收缴用于诈骗的电脑7台、手机8只。让民警吃惊的是,6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大年龄27岁,最小年龄只有16岁,更令人惊讶的是,在这个六人团伙中,年仅16岁的马某竟然是主犯。

    据交待,马某与其哥哥马某鹏及其女友等一行人都曾在当地一家科技公司上班。今年四月,该公司涉嫌诈骗被鹤壁警方端掉,失业后的马某于今年6月重新拉起人马,照搬之前公司微信引流模块,并盗用四川某科技公司的名号和制作假电子印章,实施诈骗。由于账号被冻结,生活开支受到影响,又不懂法,臆想出能通过退款让受害人去撤案,使账号解冻的办法,最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通讯员 武公 扬子晚报/紫牛记者 毕俊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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