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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还没结案怎么办,一般交通事故是如何处理?不处理多久自动结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交通常识 时间:2022-11-22 11:26:05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还没结案怎么办,一般交通事故是如何处理?不处理多久自动结案】,以下3个关于【交通事故还没结案怎么办,一般交通事故是如何处理?不处理多久自动结案】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 一般交通事故是如何处理?不处理多久自动结案
  • 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有期限吗?
  • 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则是“三不一没有”?这5点记牢了,千万别乱用
  • 一般交通事故是如何处理?不处理多久自动结案

    交通事故根据造成的损害结果不同,分为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以及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其中不同的交通事故有不一样的处理方法。那么大家知道什么是一般交通事故,而一般交通事故有是如何处理的吗?发生交通事故,大家一般都会作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根据现场情况,认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不处理多久自动结案呢?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一般交通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确定赔偿比例。如果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于三日内申请复核。

    一般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如下: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二、一般交通事故是如何处理的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不处理多久自动结案

    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的,交通事故结案必须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办理事故的手续才会结案,如果不去结案,事故科会始终保留那个事故的案底,不会取消。还有,如果是小型交通事故,本人不去事故科解决,时间长了,事故科也会不闻不问,但是,现在的机动车都是要年检的,年检的时候,事故没有清除,不给验车,我以前经过这样的事情,就是我本人去事故科解决事情,开具单据,拿着单据去车管所才验车的,还有保险什么的。所以,交通事故必须要解决才是最好。

    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综上,要是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那么就属于一般交通事故,而关于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的,交通事故结案必须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办理事故的手续才会结案,如果不去结案,事故科会始终保留那个事故的案底,不会取消。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还没结案怎么办,一般交通事故是如何处理?不处理多久自动结案

    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有期限吗?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受害者迟迟都没有得到肇事者或是保险公司的赔偿,在这个时候不少的肇事者也担心自己无法得到保险理赔。那么,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有期限吗?

    处理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有期限,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

    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 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 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3、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索赔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权利的期间。

    如《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4、事故发生日,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

    5、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 日内;一般事故15 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 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 5 日、15 日、20 日。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 30 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求交通事故必须要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单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有时也会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当事人自受到该终结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也可以开始算。


    二、交通事故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典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哪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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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则是“三不一没有”?这5点记牢了,千万别乱用

    网络上流行着一种交通事故的准则“三不一没有”,即“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

    核心做法是:无论任何情况都不为伤者垫付医药费,不去医院探望伤者,不接受调解,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法院作出判决前,不出一分钱。

    理由是:风险已经转嫁给保险公司了,无论是垫付还是诉讼,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处理。

    这样的观点靠谱吗?其实并不全对,而且千万不能随意滥用,否则不但害了别人也坑了自己,请记住下面5点。

    第一,这种观点本身虽然不违法,但是并不合情合理,如果事故中有人受伤,即使是围观的人,出于人道主义也应该救助伤者,何况是当事人?我们可以换位思考,如果自己是伤者,希望对方怎么做?此外,如果对方受伤较重,交警一般也会要求你陪同伤者去医院检查,适当垫付医药费是应该的。

    第二,如果对方受伤不轻,去医院探望能够缓解其怒气和怨气,更好的化解事故带来的矛盾,不必担心对方家属揪着你不放,交通事故属于意外,如果对方限制你的自由甚至讹诈就属于违法,这是两个概念。当然,如果觉得难以面对,不探望或少探望也无伤大雅。

    第三,如果双方能够站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是最好的结果,即使稍微吃点亏,权当是对伤者的弥补,问题解决的越快,不可预估的事就越少。坚持不调解、没有钱,逼对方起诉,那么你的车将会因“诉前财产保全”被法院扣押,而且现在的民事诉讼一审结案周期最长为6个月,如果真拖个小半年没车开,还得为官司的事分心,这等于把自己给坑了。

    第四,不要指望保险公司的律师帮你,他只为保险公司服务,任务是保障保险公司的利益,尽可能地为保险公司减少损失,而不是帮你减少损失,律师不是保险公司的理赔员,你认个全责剩下的理赔员帮你搞定,一旦走上诉讼,律师会想尽一切办法“证明”哪些是保险公司的责任、哪些是你的责任,到头来你的损失可能更大。

    第五,如果“三不一没有”成为每个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准则,会让社会变得更加冷漠和无情,所以既不能滥用也不能完全不用,那么到底适用哪些情况呢?碰瓷、无赖、狮子大开口且协商不成,遇到这3种情况,果断坚持“三不一没有”是正确的决定。

    事实上,大部分交通事故的当事双方都比较好说话,毕竟每个人都明白“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你希望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要怎么对待别人,所以遇到事故坚持“最短时间、最小损失、最少精力”的原则,才是正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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