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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制度规范是指什么,婚姻家庭制度规范是指什么内容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嘿小二 婚姻常识 时间:2022-08-20 16: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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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什么的基本准则
  • 请问现在的婚姻介绍所可靠吗?
  • 构成婚姻家庭制度的主要规范包括哪3方面
  • 我国婚姻制度包括
  • 我国婚姻制度主要包括哪些?
  •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哪些
  • 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什么的基本准则

    法律分析: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在婚姻法第二条规定中,是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的婚姻家庭制度。

    婚姻家庭制度规范是指什么,婚姻家庭制度规范是指什么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构成婚姻家庭制度的主要规范包括哪3方面

    1,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相处;2,每个人的经济独立;3,孩子的抚养教育!

    我国婚姻制度包括

    我国婚姻制度婚姻二字来源于《礼记·昏义》,唐代孔颖达解释说:“娶妻之礼,以昏为期日入后二刻半为昏,以定称之。”汉班固在《白虎通》中也说:“昏者,昏时行礼,故日昏。姻者,妇人因夫。”所以,古时候结婚重在亲迎,亲理必定在黄昏之时,所以称为昏。中国的婚烟大致经历了五个历史阶段:原始社会杂婚、氏族内同辈血缘的群婚、排除同兄妹血缘的伙婚、同姓不婚的族外对偶婚以及一夫一妻的专偶婚。一、杂婚杂婚,顾名思义,没有规定。在原始社会,生产能力低下,人们为了生存采取群居的生活方式。那时候,没有所谓的亲属关系之别,不分兄弟姐妹,不分父辈、子辈,男女之间没有固定的配偶,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列子·汤问》所载“男女杂游,不媒不聘”,说的就是杂婚形式下,人们的婚烟形式十分自由、随意,血缘和辈分上毫无限制。二、群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逐渐有了辈分区别。杂婚逐渐演变成部落内同辈的血缘群婚。血缘群婚取消了不同辈分之间的杂婚形式,遏制了父辈、甚至隔辈发生关系。血缘群婚阶段,最常见的婚姻关系,就是兄妹婚。伏羲女娲即是例子。三、伙婚由于血缘群婚繁衍的孩子大部分会出现先天疾病,对繁衍不利,《左传》有言“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国语》也有“同姓不婚,惧不殖也”。于是,伙婚取代了兄妹群婚。伙婚是同一氏族内不同血缘的男女之间发生关系。不过,这个时期经常出现男子共妻、女子共夫的情况。四、对偶婚随着原始农业及家畜饲养的出现,女人随着生产力发展处于支配地位,氏族之间也开始通婚,一般是女方娶男方,这个时候出现了对偶婚。男人可以选择一个女人作为他主要妻子,女人也可以选择一个男人做她主要丈夫,一对男女长期或者短期在一起共同生活。五、专偶婚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人类进入了父系社会,主妻主夫的对偶婚逐渐消失,慢慢转变成男人对女人的独自占有。子女有固定的的父亲,人类迎来了专偶婚。即一夫一妻制。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奴隶社会的一夫正妻制奴隶主贵族中流行一个正妻,多个小妾。正妻掌有一定权力,所生子女有继承权。妾的地位与物品无二,可以任由处置。西周时,天子家中出现了正妻媵妾婚,这里的媵妾是皇后陪嫁女身份,有一定的地位,例如《芈月传》里的芈月,身份就是媵妾。普通人,主要执行一夫一妻制。奴隶,依然实行对偶婚。这个时候,无论男子娶多少女人,正妻只能有一个!2.封建社会的一夫一嫡制从战国一直到鸦片战争,我国都实行这种婚姻形式,影视剧中多有记载。男子无论娶多少女人,什么时间娶,有一个女人肯定是要“明媒正娶”,视为嫡妻。所生的子女为嫡子嫡女。嫡妻掌握家里大部分权利,甚至可以直接决定小妾的生死,庶子庶女的婚姻问题。3.近现代的一夫多妻制这个时候,还存在一妻多妾制度,甚至有的人家出现了一夫多妻。正妻还有一定的权利,但是不如封建社会那么强硬了。有的小妾地位甚至可以与正妻相提并论。社会对于嫡庶之分没有那么强烈了。庶子庶女甚至私生子都有了一定的身份。一些开明人士,已经开始了执行一夫一妻制度。4.新中国成立以后一夫一妻制就是我们现在的婚姻制度了。男人如果重婚,会犯法滴~~~历经千年,我们才拥有了现在的“婚姻”。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需要我们用一生去维护。婚姻不易,请多一分理解、多一分包容、多一分谦让。且行且珍惜,相濡以沫,一人、一城、一生、一对人!~

    我国婚姻制度主要包括哪些?

    我国的婚姻制度包括:一夫一妻、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是出于自愿,并且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哪些

    《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据此,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分别为: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原则、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原则。(1)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原则: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国家保护”,《民法典》第1041条重申“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既是对这一宪法原则的落实,同时也使这一原则更加的具体化。(2)婚姻自由原则:婚姻自由原则既包涵结婚自由,也包涵离婚自由,我国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破坏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自由原则并非倡导放任自己、轻率随意地对待婚姻,而是为了保护当事人走入幸福婚姻与结束不幸婚姻的自主权。(3)一夫一妻原则: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以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此对应,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了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维护一夫一妻制原则。(4)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在婚姻关系中表现为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具体体现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方方面面,如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等。(5)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原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往往处于弱势者的地位,较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需立法规定予以特别关注。如《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如第35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第1044条规定“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第1084条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被监护、收养、抚养的权益;再如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以保护老年人依法被赡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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