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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作废婚姻家庭篇是什么,试述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修改增补的内容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1-22 0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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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析民法典 | 8.婚姻家庭编中新增及修改的条款分析
  • 最新消息:2020年之前的婚姻法就要作废了!
  • 《婚姻法》作废后,离婚是不是你想离,想离就能离?
  • 解析民法典 | 8.婚姻家庭编中新增及修改的条款分析

    解析民法典

    -2020/06/04-


    编者按


    2020年5月28日下午3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体现中国特色、经得起历史和时间考验的民法典。海天庆城律师针对民法典中的变化进行了透彻的分析,编撰了一系列的解析民法典文章,期待以我们独到的解读,与广大同仁共同交流、探讨。


    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婚姻家庭关系作为与咱们日常生活最密切的关系之一,到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

    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以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完善了部分规定,并增加了新的规定。婚姻的基础是爱情,真诚亦然。当婚姻出现“二选一”的难题时,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体现出了对当事人婚姻自主权的充分尊重。


    婚姻家庭编中

    部分新增的条款


    1、登记前,患重大疾病情况应如实告知对方

    根据现行婚姻法,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将禁止结婚。但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对方知情,是否患有疾病并不必然会影响当事人的结婚意愿。为此,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样一来,是否选择结婚的主动权,就掌握在当事人手中。


    2、设立亲子关系诉讼制度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家庭生活中涉及亲子关系的矛盾问题日益增加。为此,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作出回应,增设了亲子关系异议诉讼制度。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然而,至于“正当理由”的标准如何确定,还需要法官根据家庭伦理、风俗习惯、社会价值取向等在个案中予以明确和判定。


    3、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

    “我国离婚率逐年升高,‘闪婚’‘闪离’现象越来越多。为此,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是冲动所致。设立离婚冷静期是为了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与‘离婚自由’并不冲突。”


    4、让无过错方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了“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此外,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更加严格,并合理配置了举证责任,较好保护了夫妻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


    婚姻家庭编中

    部分修改的条款


    1. 胁迫婚姻撤销权行使时间修改为胁迫行为终止之日

    民法典中关于胁迫婚姻主张撤销的情形,将原"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修改为了“胁迫行为终止之日" ,对于实质上胁迫行为存在持续的情况,给被胁迫者延长了救济的时间。


    2.损害赔偿中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删掉了有配偶者

    民法典将《婚姻法》第32条夫妻感情破裂,以及第46条损害赔偿相关规定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修改成了"与他人同居的"。笔者认为从请求损害赔偿的主体角度来看,未来有可能赋予无过错方向第三者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3.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情况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民法典 对《婚姻法》第47条规定的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况进行了修改。去掉了“离婚时”的限定,能更有效的保障夫妻共同财产安全,遏制很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启动离婚前进行财产转移的现象。同时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时"的模糊规定,法院也没有统一的适用尺度,有的以提起离婚诉讼时为起点,有的以提起离婚诉讼前一年为起点,有的以分居时为起点,非常混乱。其次, 民法典结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统一修改为了"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增加了"挥霍”的情形。实践中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也比较常见,特别是关系恶化,准备离婚时。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民法典实施之后,现行婚姻法就作废了,但在民法典正式实施之前,现行婚姻法仍然有效。

    最新消息:2020年之前的婚姻法就要作废了!

    2020年5月27日,民法典要进行表决了,一旦此次表决审议通过的情况下,有可能在下个月的1号,民法典就要正式开始实施了。民法典一旦实施,2020年之前的婚姻法就会被作废,取而代之的就是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篇。

    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篇会对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2020年生效的新婚姻法一共有14条。

    第一:疾病不再是禁止婚姻的情形。

    第二: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

    第三:增加了协议,离婚时有离婚冷静期。

    第四:完善婚姻过错的赔偿制度。

    第五: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第六:明确界定了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概念。

    第七:明确了其他的劳务报酬和投资的收益也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在结婚多久之后会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呢?

    多久都不会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的。有人会认为:我只要结果多少年之后,我就可以获得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呢~那么源于1980年的旧的婚姻法的规定。

    1980年的婚姻法规定,如果跟对方结婚之后,长达8年的时间,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就会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

    但是2001年的婚姻法已经将这一条进行了废除。

    同时2020年的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篇也将出台,婚姻家庭篇和2001年的婚姻法,不管你们结婚多久,离婚了,婚前个人财产,永远都是一个人的。

    《婚姻法》作废后,离婚是不是你想离,想离就能离?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民政部数据表示,2019年登记离婚达415.4万对,其中不乏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而民法典拟将“离婚冷静期”纳入婚姻家庭编的登记离婚程序就是给双方更多的理性考虑机会,减少闪离后悔。但是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而起诉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和离婚两个方面

    所以,大家其实不用担心,离婚自由权的问题。反倒是《民法典》新增了一次起诉两次能离的明确规定,解决了实践中一方故意不离,而法官的“感情确已破裂”标准实践中也不明确,好多想离婚诉讼多次而离不了的难题。

    《民法典》新增关于离婚方面的条项:“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综合看,现行《婚姻法》作废后,《民法典》的规定是给与了婚姻双方更多的离婚主动权和支持度的,实在过不下去,想离就能离!

    《民法典(草案)》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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