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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箅,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支付给孩子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1-20 15: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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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支付?
  • 安徽律师 | 离婚时,抚养费如何计算?
  • 夫妻离婚时,抚养费的数额如何计算?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支付?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支付?

    案例再现

    我与丈夫结婚后感情不和,现在,我丈夫起诉到法院要求与我离婚。他每个月有3000多元的固定收入,我家有一个不满1岁的男孩儿。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归我的话,对方如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解答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费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夫妻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家长,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因而,你可以在600~900元之间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安徽律师 | 离婚时,抚养费如何计算?

    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是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的,但是具体的抚养费数额,则需要通过一些具体的因素进行计算。你知道离婚时,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吗?

    一、扶养费具体包括哪些?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对生活费而言,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对于非生活所必需,一方可以拒绝支付,如购买名牌电脑手机等数码产品、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

    二、离婚抚养费如何计算

    (一)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2、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3、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6、两个孩子时,抚养费一般原则上:双方分别抚养一个时,互相不需要给抚养费;如果都是一方抚养,另一方需要每月给抚养费。

    7、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一)按照规定,抚养费给付期间,一般计算到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三)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条件和能力的。

    (四)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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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时,抚养费的数额如何计算?

    案情回顾

    冯某与谢某在大学期间相爱,毕业之后就登记结婚了,并育有一子。结婚后,冯某与他人合伙创办了一家互联网公司,虽然很辛苦,但公司的业绩还算不错,几年下来也挣了一些钱。但从去年开始,冯某便一直与公司的女秘书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谢某发现这一事情之后非常生气,要求与冯某离婚,并提出离婚后孩子由自己抚养,冯某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冯某同意了谢某的要求。那么面对此情况,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数额,谢某该怎样主张?


    法律分析

    父母双方离婚后,其生育的子女仍为双方的子女,二人均有教育、抚养的义务。但通常子女会随其中一方生活,那么,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子女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时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第一,子女实际需要;

    第二,第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第三,第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在出现生活水平提高,而原定抚养费标准不足以维持子女实际生活水平,子女患病,支付抚养费一方经济条件提升时,也可变更抚养费数额。由此可见,关于子女抚育费用的具体数额,要针对不同的情况适用不同的标准。

    本案中,冯某开办有一家小型的公司,收入水平尚可,因此,在给付子女抚养费时谢某可以多主张一些,但也不能超出冯某的实际负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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