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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婚姻家庭律师有哪些,「长治司法」“身边的法律”:不要彩礼要幸福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0-30 16:22:04

【案例】

不久前,李大壮、赵小美两口子结婚的事让他们成了当地的“名人”。新郎李大壮忠厚踏实、勤劳俭朴,新娘赵小美是个温柔善良、落落大方的姑娘,经人介绍,两人从相识到相知、相爱,共同经历了两年的风风雨雨,感情甚好。大壮年幼丧父,家中有兄弟姐妹4人,生活比较困难。到商量结婚时,大壮为彩礼问题发了愁,小美却笑着说:“知道你家不宽裕,我爸说彩礼就不要了,你好好对我就行。”原来,小美也是单亲家庭,母亲在生她时难产去世了,看到未来婆婆大气体贴,大壮家人相处融洽,她十分感慨。小美的父亲看着她开心,也深感欣慰。

小美不要彩礼,不拍婚纱照,婚房也只做简单的装饰。她认为夫妻俩有自己的事业,能够自给自足,没必要给家里老人增加负担。小美说:“我看重的是大壮的人品,其他都不重要。”大壮和小美觉得,这样的婚礼虽然简单,但更有仪式感、新鲜感。现在,夫妻二人开了一家小面馆,凭着自己的手艺把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他们的婚礼,赢得村民们纷纷点赞,老百姓更对长治市出台的《关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的意见》拍手叫好,都称大壮和小美给年轻人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律师说法】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上涨,甚至出现了“天价彩礼”。事实上,结婚彩礼已逐步演变成一种契约式的婚姻筹码,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那么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这就是“婚约财产纠纷”。

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三种返还彩礼的情形:(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19年11月15日,长治市出台的《关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的意见》作出了规定,彩礼金额参考上限不超过5万元;婚丧随礼,亲属不超过200元,其他人不超过100元。这一意见出台为革除“天价彩礼”,把广大群众从过重的人情消费、人情负担中解放出来起到了积极作用。

彩礼是礼,但不能过度。现实中的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失去了本意。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积极推行移风易俗,让爱情不被钞票“变卖”、婚姻不被彩礼绑架,追求真正的幸福。(山西长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史亚姣)


来源:长治司法局

编辑:杜婷婷

责编:黄丽慧

编审: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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