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常识

离婚判决书有什么法律效力,法院 离婚证明书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0-30 15:39:07

5月31日,黄梅法院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动员会召开后,全院干警围绕会议精神和活动方案要求,把“下基层”作为切入点,把“察民情”作为着力点,把“解民忧”作为关键点,把“暖民心”作为落脚点,立足工作实际,迅速开展相关实践活动。

为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黄梅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切实做到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

离婚案件当事人在办理再婚、购房、子女就学等业务时,需要出具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证明离婚事实,而法律文书又涉及当事人个人隐私,“家事”细节暴露于人前多有不便。针对这一困扰,黄梅法院城关法庭于近日向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发放了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成功化解了当事人“家事隐私泄露于外”的担忧,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离婚证明书》是由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加盖了法院院印的《离婚证明书》与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样能证明婚姻关系。

以往,离婚案件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通常因户口迁移、财产处置、银行信贷、出国签证等个人事项办理时,要求出具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证明,这难免会暴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隐私。而A4纸大小的《离婚证明书》上仅载有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生效法律文书案号、婚姻关系解除时间等必要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不披露当事人离婚诉讼细节,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

首份《离婚证明书》的推出,是黄梅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便民举措,同时也是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具体体现。下一步,黄梅法院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听民意、解民忧、排民难,提高司法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出更多惠民利民举措,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