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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走法律程序会怎么样,我想知道离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0-30 07:12:11

最近接到了很多关于离婚的咨询,从中发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问题:

原本我以为非常简单和普通的问题应该大部分人都基本了解,但实际情况却是:很多普通老百姓对如何离婚、走什么程序、时间多长等这些我认为很基本的知识真的不是很清楚。

所以结合这一段时间以来的经历,将关于婚姻的一些基本问题列出来,希望能对部分读者产生一定的帮助。

一、离婚有什么途径

目前来讲,只有两种:到民政局办离婚证;到法院起诉离婚。

1.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双方协商好,签订离婚协议,写明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双方自愿离婚。

(2)夫妻有没有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怎么分割;有没有共同债务(也就是欠不欠别的人钱),共同债务怎么分担;有没有债权(也就是别人欠不欠你们的钱),债权归谁。

(3)有没有未成年的子女,抚养权归谁,抚养费怎么支付;或者对已经成年但没有能力自己生活的子女怎么扶养。

2.到法院起诉离婚

通常是在双方无法协商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时的选择,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起诉状;(2)结婚证原件,有些地方的法院在立案时需要本人带上结婚证原件到现场;(3)孩子的身份信息,主要是户口本;(4)财产证据,包括房子、车子、理财、股票、债权、债务等,但这一部分资料是否提交,需要自己考虑。

二、哪种离婚方式好

首先,以上两种方式离婚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

到民政局协商办理离婚手续是省时、省力的,只要经过了离婚冷静期没有反悔的,就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 了。

到法院起诉离婚经过的时间相对比较长,程序可以很复杂。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被判决离婚,拿到判决书可以上诉,或者等6个月以后再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有的个别案件可能经过多次起诉都不会判决离婚。

三、分居二年就自动离婚吗?

不是的。这是很多人的一个误区!本来的意思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在诉讼时可以视为双方感情破裂而由法院判决离婚,但绝不是可以自动离婚。

四、一方出轨就一定会“净身出户”吗?

无论何时,法律上都没有“净身出户”这一个概念,只是对有过错的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但经过法院判决的离婚案件中,除非自愿放弃,一般是没有不分财产的情况存在的。

五、离婚时能否要求变更孩子的姓氏?

更改孩子的姓名,需要父母双方同意,或者在孩子成年以后自行申请更改。同样的,也不能把这个要求在起诉时向法院提出来,这不属于法院审理的范围。

六、没有抚养权,是不是就没有监护权呢?

不是的。抚养权和监护权是两个不同的权利,抚养权一般强调的是共同生活,不仅仅是权利,更多的是一种义务,而监护权强调的是作为父母本身就享有的权利,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同样享有监护权。

七、如果起诉离婚,在哪里的法院起诉呢?

在被告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是没问题的;特殊的情况可以在原告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在双方均无过错或过错不至于造成少分割财产的,原则上是平均分割,而分割的方式基本上是以现金为主,车子、房子等非现金财产,一般会作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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