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常识

法律上离婚再婚要什么证件,再婚夫妻双方财产如何分配与继承协议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0-30 05:12:11

周围有不少再婚家庭都面临财产分配与继承方面的问题,因此产生了不少纠纷。尤其是老人再婚问题,多数情况下会因财产争议遭到儿女的反对。那么再婚财产到底如何分配、继承呢?

一、再婚财产如何分配?

双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即确定夫妻间权利义务关系。再婚财产分配,原理上跟离婚财产分配一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主要为再婚个人财产及再婚共同财产的如何分配问题。

1、法定再婚个人财产如何分配?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法律保护。现实生活中,人们有时会有一些误解,认为只要双方结婚了,即使是再婚,无论是谁的财产,都有财产分割的权利。

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夫妻个人财产,原则上不需要分割。

2、法定再婚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故再婚婚前财产虽归个人所有,但婚后所得依法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3、约定再婚财产如何分配?

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法典1065条规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适用1062条、1063条来确定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范围。

双方当事人婚内财产及婚前财产约定,只要意思表达真实,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内所取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即便婚内一方所取得的财产按照规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共同所有,那么即便婚内一方所取得的财产按照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离婚时要求给予赔偿的,另一方应给予一定的赔偿。

二、再婚财产如何继承?

选择再婚的男女双方或许都有孩子,而财产继承通常是一方过世后才会涉及财产继承。再婚夫妻取得结婚证,就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彼此有权成为对方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再婚夫妻,如果与对方的子女形成了实际抚养关系,那么继父母和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相互继承遗产。夫妻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再婚配偶与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遗产继承权,男女平等。在没有遗嘱继承或遗赠的情况下,依法适用法定继承。

1、关于遗产继承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关于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中指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或许正因为平等享有遗产的继承权,很多子女会反对父母再婚,亦或是要求老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约定各方的财产由各方子女继承。如果老人婚前对财产进行过约定,依照约定认定;如未约定各自财产的权属,应按照法律规定认定。

三、老年人再婚,子女有权干涉吗?

婚姻自由也包括丧偶的一方也有再婚自由,包括子女在内的任何人无权非法干涉。子女当然无干涉权,婚姻以感情为基础,只要双方符合结婚的要件,就可自由的结婚,而不受任何外来干涉。老年人也有追求婚姻幸福的权利,对于老年人再婚,作为子女应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沟通,不应强行干涉。

温馨提示:再婚注意事项

1、应充分考虑与对方在爱好、生活习惯、饮食等方面是否相投?

2、要有正确的再婚动机,思想感情、三观一致是重要基础;

3、应充分考虑对方经济条件,如实告知自己的经济情况,是牢固地建立、维系家庭诸关系的基础之一;

4、为了家庭和谐,成年子女应充分尊重老年人的意愿,而老人再婚,最好与子女充分沟通后决定。但子女无权强制干涉老人的再婚自由。

…… ……

感谢您点赞关注支持,持续更新有赖于您的支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