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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怎么强制离婚,3月26日,河北一女子刚离完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0-30 01:40:11



“她是我的妻子,就有义务满足我……”河北邯郸,发生一起婚内强奸案件引发媒体关注:嫌疑人赵某(化名)与被害人王某系夫妻关系,因男方长期酗酒家暴,致夫妻感情不和,王某已经于2021年4月22日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本希望离婚后重新开始生活的王某,却于4月30日下午,遭遇了赵某的强奸。

案发当日,嫌疑人赵某酗酒后到王某母亲家向王某索要户口本,并趁此机会想要强行与王某发生性关系。王某早就对这个所谓的丈夫失去了希望和爱意,竭力反抗,最终赵某强奸未遂。

最终,法院认为,因违背妇女意志且婚姻关系不稳定,赵某构成强奸罪,获刑8个月…(素材来源于第一心理,笔者稍作整理)


1.不知法者无罪?看来有些人的老观念需要作出改变了!本案经过披露之后,很多网友对法院认定嫌疑人赵某构成犯罪表示不理解,比如说,有人认为作为妻子就应该尽到配合丈夫发生性关系的义务,这显然是种大男子主义思想,也违背了法律平等保护每个人的思想…


2.实际上,本案判决结果之所以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争议点在于:已婚夫妇是否有满足伴侣性需求的义务?

换句话说,单纯就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也就是所谓的“婚内强奸”是否属于犯罪,无论在学界或者是在司法实务界,目前均存在较大分歧。


其实,从否定论的观点来看,对此也有不少网友提出了很好的论据:比如说,从婚姻法的角度看,合法的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双方均有与对方性生活的权利和义务,丈夫强奸妻子虽违背妇女意志,但并不违法,属道德调整范畴。


再比如说,从刑法的角度看,强奸罪的本质特征是非法性关系,而婚内性关系是合法的。刑法对强奸罪的犯罪主体虽未叙明,但从法理上理解应当排除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子,丈夫强奸妻子不属刑法调整范畴。



不过,从罪刑法定的原则出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并且,强奸罪的客体为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即性自主权。

实际上,删除之前很多案例分析指出,判断某种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其实主要看两点,一是看行为人是否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二是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换句话说就是,性行为的发生是否经过女性的同意。


这样来看,从理论上讲,任何男子不管其身份如何,只要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女子发生性关系,都有可能构成强奸罪。


另外,换个角度分析,作为妻子首先是具有自由人格的人,然后才是负有特别义务的配偶,结婚证书不是丈夫强奸妻子的许可证。

并且,我国刑法并未把丈夫排除在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之外,丈夫在非正常或不稳定的婚姻关系中,违背妻子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当然,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对婚内强奸的认定很谨慎:要综合婚前基础、婚后状况、具体行为等证据分析。

比如说,本案中,作为被害人妻子王某已经提出离婚要求,并相关案件进入法律程序,实际上双方实际处于分居状态,虽然并未解除婚姻关系,这时作为丈夫的嫌疑人赵某醉酒之后、意图使用暴力强行和妻子发生关系的,显然有可能超出双方的忠实履行义务,不再属于双方之间的小事,而是属于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3.从量刑的角度来看,赵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显然这与强奸罪3至10年的基本刑期相比,得到了从轻处罚。


具体分析,嫌疑人赵某在被害人王某反抗之下,犯罪行为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与此同时,鉴于赵某与王某婚后育有两个子女,孩子年龄尚小,被害人王某希望法庭能对被告人赵某从轻处罚,并提交了谅解书(也就是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并且认罪认罚)。

其实,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存在特殊关系,不管任何情况都不能强人所难,否则侵犯了对方合法权益,就已经触犯法律的底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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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您怎么看?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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