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丢失怎么补
一、离婚判决书丢了如何补
1、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当事人可以持居民身份证到审理你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这样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就是一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流程有如下:
1、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离婚判决书丢失该怎么补办
一、离婚判决书丢失该怎么补办 (1)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 身份证 到审理你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 (2)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 (3)然后带上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办 结婚登记 。 二、拿了离婚判决书还用 办离婚证 吗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 离婚证 书。有人说:“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 如果想 再婚 ,那么当事人直接带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明去当地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就可以。 三、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 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影响到当事人很多核心利益。比如 财产分割 ,甚至是再次登记 结婚 是否合法等。因为我国采取 二审 终审制度,故 判决书 的生效时间也随着是 一审 还是二审判决书而定。下面介绍关于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需要注意的几种情况: 1、一审离婚判决书 如果是一审的离婚判决书,那么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若在这段时间内双方均不上诉的,则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 2、二审离婚判决书 如果是二审的离婚判决书,那么签收离婚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因为这是终审判决; 3、其他说明 如果拿到的是一审判决书,建议找主办法官开具生效证明,避免重婚。原因是,对于第一审法院的裁判文书或者裁定,如果当事人没有上诉而导致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生效的,则当事人可要求法院开具判决生效的证明。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生效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行文至此,相信大家此时也已经知道离婚判决书丢失该怎么补办了吧。对于离婚方面的一些证件、文书,对于当事人来讲都是很重要的,甚至还会影响到日后的再次结婚登记,因此在生活中一定要妥善进行保管。
离婚判决书丢了可以补办吗
离婚判决书可以补办,人民法院对于已经宣判的每一个案件都会制作成案卷存档,当事人的判决书需要补办的,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补办,人民法院随当事人的身份进行审核之后,会查询出当事人的判决书,加盖该份文件与原件的印章,即可当作原件使用。
离婚判决书丢了补办如下:
1、判决书丢失,可到法院查档案,然后持法院盖章的复印件,再次申领结婚证。再次申领结婚证时,婚姻登记处需查看当事人的离婚证明,由于是由法院判决离婚,需出示判决书;
2、如果持有的离婚判决书丢失了,也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于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判决书丢失怎么补
一、离婚判决书丢失怎么补
1、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8、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