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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好的婚姻律师,婚姻法对于婚前贷款房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萝卜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1-30 17: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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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

    我和我老婆原,因为爱好相同,最后就走到了一起。结婚后,我们共建了一个公众号,当中的文案都是我们两人一起创作的,我们的生活也基本靠这个公众号。要,我老婆认为这个公众号是以她的名义注册的,绑定的银行账户也是她的,所以如果,这个公众号就该归她,和我没有关系。律师,如果我们,这个公众号能分吗?

    律师解答

    关于你提到的公众号,它应归类为财产。目前,堕拟财产的价值认定,戏对较为成熟的建议标准,服务运营商确定、玩家投入的经济成本计算、市场交易价格、委托鉴定机构评估等方式来确定。在新媒体碘财产的价值认定标准方面,可以借挤的认定方法,但同时也需要结合自媒体平台自身的特点。如果你们双方都要求分割的,可以请对公众号的价值进行评估,通常会根据评估机构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结合运营的实际情等综合因素,确认该公众号的价值。具体分割时,会考虑到该账号经营的连贯性、稳定性以及发挥公众号的最大效能等情,确躲们哪一方继续运营,然后由继续运营的一方支付对方折价款。


    提问者

    我和我老公结婚前,我老公给我写过一份保证书,说把他名下的一套房子送给我,但我让他过户时,他一直拖着不办。最开始他说丹就办,可现在证也领了,婚也结了,他又说等有了孩子再过户。我旧师,凭着这个保证书,到让他把房子过户给我吗?

    律师解答

    根据民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三十二条规定,婚前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不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民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民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如果你老公只是向你写了一份保证书,表措的意愿,不属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贫、助残等公、道凳的赠与合同,同时你老公又没有履行过户手续的,么依据上述规定,你老公在对该房屋进行产权过户之前,也就是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进行撤销赠与的。


    提问者

    我是一个单亲爸爸,独自带两个孩辍N液颓捌奘切槔牖榈模笔彼谱约壕米纯霾缓茫陡а眩揖屯饬恕;榱耍们榭鲆惨炎茫胛饰一鼓芤笏Ц陡а崖穑?/span>

    律师解答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夫妻双方协议约定后孩子由一方抚养,抚养由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另一方不支付抚养,但在婚姻关系解除后一时间,抚养子女一方又会以子女盗,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的情形。

    母对子女的抚养属于未成年子女享有的法定权利,协议可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不能限制或剥夺他人的合法权。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母而消除,后,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子女抚养的协议,不妨碍未成年子女在必要时向不抚养的一方提出超过协议的合理要求。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考虑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的经济状有无恶化、子女的实际需要有无增加、客观的市场通胀以及另一方的经济状等因素。一般而言,只有在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的收入无的正常学、生活所需,而另一方又有给付能力时,才能在合理的围内支持未成年子女提出的增加抚养的主张。

    特别声明: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上海市房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任形式律意见或建议。同时我们并不保证徽期之后继续对有关内容进行更新,故可能未反映最新的法律发展。我们不建议读者仅依于本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进行任决策,上海市房律师确不承担因基于对本文任形式的使用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或损害。

    上海好的婚姻律师,婚姻法对于婚前贷款房

    相爱容易,相守难——当婚姻彻底破碎,如去保护自己呢?

    作者:律师,北京市诚律师海分所专职律师,资深婚姻家事律师。

    联系电话:132 6282 2271(可加微信)注:可与我联系!

    话说“相爱难”,我个人理解着实是有些道理的。

    其一,两个人在谈恋爱时或者新婚燕尔时,两人好的如个人似的。然相爱相比于相守而言却是么一瞬间,爱个人可能就需要一秒,然相守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一秒与一生,一生太难!

    其二,两个人谈恋爱时,不涉及生活中的茶米油盐醋茶,不涉及两个人的家庭,不涉及孩子等问题,甚者相爱时可以忽视对方的缺点。然而结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朝夕相对,昔日的激情逐渐褪去。剩下的便是生活中的琐碎、平淡的琐事。茶米油盐醋茶都需要双方去处理,如此,很多守的两便逐渐的出现了各种分歧,分道扬镳!

    我每每在接待案件当事人时,我都会重登否真的与自己的配偶过不下去了,考虑清楚了没有?当然我在遇到有家暴情形或者情等特别恶劣情下,我是果断要求当,早日脱离苦海!然在生活中,临无伐时,婚姻彻底破裂时,我们该如去保护自己呢?

    婚姻彻底破裂时,应该是最好的归属了!的方式无非两种,其一,协议;其二,诉讼。下面我来着重分析的两种方式:

    协议是双方分手的最好方式,做不成夫妻还垦,这种情对双方、对孩子(若有)应该是最好的一种结局了。诉讼离划举,在一方不肯的情下只能向起诉解除婚姻关系。然后该两种方式的都要涉及三个方面,一,解除夫妻关系;二,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探以及抚养问题;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债务分摊问题。然后在面临时,我们主要从这三个方面去保护自己。


    一、,什么情下会判决?

    1、重婚或有配偶同居的;

    2、实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等恶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判决不准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或者过错方起诉,对方不同意,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判决不准后,过错方又起诉,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判处期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态度坚决,可以判决。

    上述情下,在一次起诉时会判决的,否则,一次往往都是判决不予,就要等半年之后再次起诉。在实务中,基于有时候证的存在很难,所以诉讼经常是一打一年多,时间周期,对双方而言是备受折磨,这是案件的一大难点,因此,我们在决定时一定要收集上述情的证据,争取一次。

    二、后子女抚养及抚养的给付问题

    (一)抚养的归属问题

    1、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

    2、两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3、母双方协商两子女随方生活,并对子女健成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

    (二)后子女抚养问题

    1、子女抚养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养一般可按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府抚养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闺的百分之五十。

    (三)后对子女的探

    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在时,我们均应在孩子抚养权、抚养以及孩子探望权上尽最大的可能去保护自己。现实生活中案件更多的是争夺抚养权的归属,然抚养权的归属也是异常复杂的事宜,需要具体情具体对待,在此笔者无法一一详细展开。

    三、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一)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资金;

    (2)生产、经营的收;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4)产权的收;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

    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

    ④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⑤当事人结婚后,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时,共同财产一般是妻双均分割,然而在实务中妻共同财产无法清楚,导致我们的合法权很多时候无法得到保障,此外还会出现妻一方转移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因此,在案件中,我们在后,面临的最题之一便是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的处理问题,这涉及到各种财产需要一一清楚,这是一个难度很大的工作,因此,我们在时要注意收集家庭财产的一些线索,以便在时更好的保护自己。

    相爱难,当婚姻破碎,便是学会保护自己。在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这三个问题本文阐述仅仅是案件中最、最基数的一些婚姻法,然在现实生活中具有操作时,该三个问题是极其复杂、各不相同的。


    律师,男,安徽芜湖人,北京市诚律师海分所专职律师,资深婚姻家事律师,在婚姻家事案件办理中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咨询电话:张律师 132 6282 2271(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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